請考生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動態和江蘇省、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另行告知。
2023年江蘇省公務員筆試考試將于2022年12月17日、18日舉行。今日,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測評中心發布《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2022年12月9日更新)》,為確保筆試如期順利進行,對防疫有關舉措做出安排。
考前確保“綠碼”
根據要求,考生應至少于考試前5天 (2022年12月12日及以前)申領“蘇康碼”(居住在江蘇省外的考生申領”蘇康碼“時,可在”到江蘇居住地區“和”到江蘇后詳細地址“欄中填寫招錄單位、來蘇入住地點、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等地址),并確保為綠碼。按照疫情防控屬地化管理原則,考生應詳細了解并嚴格執行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對參加本次考試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 (考前將由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在其網站發布),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告知書提醒,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備考期間不前往國(境)外或國內疫情高風險區,主動減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員接觸。出行時注意保持社交距離,規范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入場參加考試要符合條件、服從防疫管理
考試當天入場時,考生應出示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蘇康碼"綠碼,現場測量體溫<37.3°C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并能提供本人符合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具有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以下簡稱"符合要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入場參加考試。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發熱(體溫=37.3°C)、干咳等癥狀的考生,考試當天如癥狀未消失,應主動報告,除應符合上述入場參加考試的條件外,經排查無流行病學史的,還須服從安排在臨時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應服從考試現場防疫管理,并自備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節外應全程規范佩戴,做好個人防護。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不能提前進入考點熟悉情況,建議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考試當天提前到達考點,自覺配合完成檢測驗證流程后從規定通道入場。逾期到場失去參加考試資格或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另外,考生在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考試相關規定、防疫要求,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即視為認同并簽署《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考生應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考試過程中,考生若出現發熱、干咳等可疑癥狀,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經復測復查確有癥狀的,應配合轉移到隔離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應服從疫情防控有關安排。考生因此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彌補。
考生如有三類情形之一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加考試,且應主動報告并配合相應疫情防控安排。
一、考試當天不能現場出示本人"蘇康碼”綠碼、符合要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二、仍在隔離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以及有國(境)外、國內疫情高風險區旅居史未滿規定隔離期及健康監測期的;三、因疫情相關原因被旅居地或考試地點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場的,或被要求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的。
告知書提示,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在組織報名資格復審、體測體檢等工作時,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應當服從安排。考生可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動態和江蘇省、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調整和新的要求,將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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