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教育局圍繞“2025年市直和廣陵招生區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召開新聞發布會。市教育局基教處、職社處相關負責同志分別做了政策綜合發布,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今年,市直和廣陵招生區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總體保持穩定,在此基礎上,普通高中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以及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較2024年均有所增加。同時,進一步規范和強化了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的審核備案工作。
具體請看——
Q
市直和廣陵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安排與往年相比有什么變化?
A
今年,市教育局在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安排上,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占比。5月15日,市教育局下達了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分解了指標任務,并要求各地通過增加普通高中教育資源、探索職普融通路徑等方式,確保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同時統籌好數量和質量。市直和廣陵區高中階段學校率先落實,增加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繼續有序擴大優質高中招生規模,確保完成既定任務。
Q
市直廣陵招生區域考生如何報考揚州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
A
今年揚州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收45人,市直廣陵招生區域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在《2025年揚州市直和廣陵區高中階段學校志愿表》中填寫揚州中學志愿,不需要另外單獨報名,被揚州中學錄取后,由揚州中學嚴格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Q
揚州中學、揚大附中和邗江中學3所熱點高中跨區招生計劃的志愿填報、錄取是如何開展的?
A
揚州中學、揚大附中(淮海路校區)和邗江中學3所熱點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辦法對原招生區域招生的同時,使用部分招生計劃跨區招生。其中揚州中學26個招生計劃(不含揚中創新班在邗江招生計劃24人)、揚大附中淮海路校區60個招生計劃,面向邗江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生;邗江中學安排210個招生計劃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生。上述3所熱點高中進行跨區招生的,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高中階段學校志愿表第一批次錄取。錄取時“高分優先,遵循志愿”,如計劃錄滿出現同分時,按語數外總分排序,如語數外總分再同分,以語數總分排序,如語數總分相同,同分跟進。
Q
今年哪些普通高中學校舉辦國際班?
A
揚州中學繼續開設中美高中課程實驗班,揚大附中淮海路校區和廣陵新城校區分別開設“蘇教國際預科班”,北京新東方揚州外國語學校繼續開設國際班。
上述3所學校國際班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的招生全部通過高中階段學校志愿表填報。揚州中學中美高中課程實驗班、揚大附中淮海路校區蘇教國際預科班、揚大附中廣陵新城校區蘇教國際預科班招生其他方面要求見相關學校招生簡章。
Q
今年有哪些職業學校招收綜合高中班?
A
今年繼續舉辦綜合高中班,入學注冊普通高中學籍,一年級開設普通高中課程,一年級結束時由學校組織學生自主選擇繼續學習普通高中課程,參加普通高考,或者選擇到職教相關專業學習,轉為職業中專學籍,參加職教高考。揚州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綜合高中班計劃招生150人,江蘇省揚州旅游商貿學校綜合高中班計劃招生150人,揚州市弘揚中等專業學校綜合高中班計劃招生472人??忌稍诟咧须A段學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欄選擇填報綜合高中志愿,錄取時如計劃錄滿出現同分時,同分跟進。
Q
如何落實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入學政策?
A
第一,軍人子女,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揚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暫行辦法》(揚政〔2024〕39號)辦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參照軍人烈士子女執行。
第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市應急局市教育局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揚應急〔2019〕39號)辦理。
第三,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教發〔2022〕35號)辦理。
第四,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廳、教育廳《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141號)辦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錄取時按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的10%加分投檔;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時加30分投檔;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20分投檔;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10分投檔。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揚州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揚公安〔2023〕313號)辦理。
第五,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計入中考總分。
如果考生同時符合以上五項加分中的多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經當地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后加分投檔。
Q
熱點高中的指標生政策有哪些?
A
揚州中學、揚大附中淮海路校區、揚大附中廣陵新城校區、新華中學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統招生計劃的70%作為定向指標,按照學生數均衡分配給市直廣陵高中招生區域的所有公辦和民辦初中學校。揚州中學、揚大附中淮海路校區和揚大附中廣陵新城校區招生計劃中的指標生錄取時,按照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分配數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成績控制在該校(校區)統一招生線(非指標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新華中學指標生錄取時在市直廣陵高中招生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上不設分數底線。指標生僅限于初中3年學籍和就讀均一致、地理和生物會考成績都達B等級及以上,理化生實驗操作合格,藝術素質測評C等級及以上,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順序(高中階段學校志愿表第一批次1志愿)填報相關學校(校區)統招志愿的學生。
Q
學籍管理有何要求?
A
為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穩定招生秩序,學校按規定招收的新生在注冊登記并繳費后即取得該校正式學籍。任何高中階段學校不得錄取已被其他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包括已被其他高中階段學校志愿錄取尚未繳費報到注冊的學生。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普通高中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高考。
來源:基教處、職社處
審定:邵學云
審核:劉超、談雷
審編:卜忠飛、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