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
3月20日,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對于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明確,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向中西部地區和考生大省傾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
同時,精心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要進一步優化投檔錄取程序,積極推進將專項計劃納入普通類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提高專項計劃志愿滿足率。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有關高校要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反饋生源省份。
此外,通知強調做好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工作。要認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高考。要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壓實高中階段學校責任,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嚴查空掛學籍、人籍分離、虛假學籍等違規情況;對于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明確,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后在當地參加高考,按各省(區、市)公布的辦法執行。相關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對于因特殊情況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協調流出地穩妥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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