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教育部官網公布《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12月9日,教育部官網公布《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該規定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了一級甲等須經國家測試機構認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由省級測試機構認定,同時提出一系列便民新舉措。
累計超過1億人次參與普通話測試
2003年,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制定頒布的《管理規定》,為測試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據,指導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不斷發展成熟。
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稱,截至目前,全國的測試機構發展到1700余個,測試員隊伍達5萬余人,測試總量持續增長,到2021年底累計超過1億人次,為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悉,教育部部長懷進鵬于11月27日簽發第51號教育部令,頒布新修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解決制約普通話水平測試健康發展的瓶頸問題,著力提高測試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提升測試服務能力。
記者注意到,《管理規定》中調整了“應接受測試的人員”的表述。此次修訂使人員范圍更為明晰,將原來應接受測試的六類人員重新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的人員,另一類是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學生。同時,此次修訂增加“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應當為本校師生接受測試提供支持和便利”的條款,進一步明確高等學校、職業學校保障學生參加測試的責任。
據悉,下一步,教育部、國家語委將修訂研制等級證書管理辦法、測試工作隊伍管理辦法以及視障、聽障人員測試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完善測試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健全工作機制,提升測試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明確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具同等效力
《管理規定》明確了等級認定權限。規定普通話等級分三級,每級分甲、乙兩等,一級甲等須經國家測試機構認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由省級測試機構認定,并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頒發機構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統一變更為國家測試機構。
同時記者注意到,《管理規定》提出一系列便民新舉措。例如,刪除兩次測試間隔時間的要求,擴大測試服務供給,“隨著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目前通過計算機輔助測試和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效率,間隔期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上述負責人稱。
此外,《管理規定》增加了電子證書相關規定,明確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取消屬地報名要求,明確應試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就近、就便報名參加測試;針對殘障人士的實際需求,強化對特殊人群的語言測試服務;明確在境內學習、工作或生活3個月及以上的港澳臺人員和外籍人員可自愿申請參加測試。
《管理規定》還對首次對測試員和考務人員的權益保障作了明確規定。保障測試員和考務人員權益。規定測試機構和測試站點要為測試員和考務人員開展測試提供必要的條件,合理支付其因測試工作產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勞務等費用。
《管理規定》還建立應試人申訴機制,規定應試人對測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明確復核申請提出時間、接受單位,受理及作出決定時限等。增加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對測試機構、工作人員、應試人出現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明確應追究相應責任,強調測試的權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