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臺北地院25日開庭審理發生在去年12月間的世新大學刺傷案,提訊目前在押的陳姓男學生。陳姓男子在庭上表示,自己是不小心傷人,沒有殺人意圖。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臺北地院25日開庭審理發生在去年12月間的世新大學刺傷案,提訊目前在押的陳姓男學生。陳姓男子在庭上表示,自己是不小心傷人,沒有殺人意圖。
臺灣世新大學陳姓男學生去年12月11日上午持預藏的水果刀,在校內刺傷石姓學妹遭逮捕;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臺北地檢署偵辦后在今年3月起訴陳姓男子。
臺北地方法院25日開庭,法官問陳姓男子當天案發情形。陳姓男子表示,案發當天在教室走廊遇到石姓學妹,想解釋清楚,并問她為何對他這么不友善,當時也想到石女之前在社交網站有發布一些罵他的文字,因此拿從家里帶出來的刀子想嚇嚇她,學妹轉身往教室跑。
陳姓男子接著說,他拍了石姓學妹肩膀一下,她重心不穩跌倒,自己就無意識的拿刀刺下去;會帶刀在身上,是因為有自殘念頭。
陳姓男子強調,當時是一時氣憤,不小心傷害石姓學妹,沒有殺人意圖。
該男子的律師說,被告罹患亞斯伯格癥,對于感官刺激來源較一般人敏感,情緒起伏也較一般人來的大;想和被害人商談和解,卻不得其門而入,希望法院、檢察官協助,開啟協商的機會。
依據檢辯雙方聲請,法官告知下次庭審將傳石姓女學生等人出庭作證,但基于保護被害人,原則上會在隔離法庭進行交互詰問,不會讓被害人與陳姓男子面對面。
此外,該男子的律師聲請對其做精神鑒定,檢方認為無必要;法官告知,待合議庭評議后做決定。
原標題:臺灣一大學男生校內刺傷學妹 案件開庭稱無殺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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