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雁塔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的案件,發出了西安市法院首個“從業禁止令”。
近日,西安雁塔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的案件,發出了西安市法院首個“從業禁止令”。
據了解,被告人魚某是西安某小學語文老師兼班主任,他沉迷賭博債臺高筑,為了還賭債,他利用自己的教師身份,向學生家長和熟人朋友謊稱自己“有指標”,能幫孩子“上名校”。
為了讓人信以為真,魚某虛構出某名校招生負責人“文老師”,自導自演和“文老師”里應外合、配合辦事的戲碼。同時,他還偽造聊天記錄和錄取通知書、報名短信等。
經警方偵查,自2020年10月起,共有10多名受害者被騙,涉案金額高達400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魚某身為一名教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判決被告人魚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個月,并處罰金八十萬元,同時,禁止被告人魚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教育相關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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