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準校長管中閔聘任案卡在“教育部”已經(jīng)兩個多月,登陸任教成了他的最新“罪名”。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22日報道,管中閔被檢舉自2005年起登陸在廈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和華中科技大學兼職,涉嫌違反“大學專職教授不可在大陸兼差”的規(guī)定。管中閔22日上午在臉書發(fā)文,引用馬克·吐溫小說《競選州長》一書主角不堪一再被抹黑而退選州長的故事。下午,他又發(fā)表聲明稱,包括學術倫理、在大陸大學兼職等對他的攻擊,是“一連串的政治恐攻、鋪天蓋地的攻擊手法”,當局各部門與一些綠媒不斷制造莫須有的不實指控,他請“教育部”3月底前做個決定。
島內(nèi)大學校長遴選,依“大學法”是校長遴選委員會的職權。今年1月5日,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依法選任管中閔為校長當選人,并報請“教育部”聘任,卻被以各種理由拒絕。臺大教授陳保基稱,管中閔若真的不玩了,將是臺灣的悲哀。前“文化部長”龍應臺稱,“行政院”介入臺大校長任命,是兩年來蔡英文當局一系列“違法違憲”行為里最嚴重的。有臺媒稱,管中閔現(xiàn)在知道了,當臺大校長也要有脫光接受X光全身掃描的準備,曾在馬英九時期當官的他,政治顏色是“最大罪證”。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稱,“拔管事件”拖到現(xiàn)在顯然已不是教育事務,而是政治攻擊,一旦連臺大都擋不住這股政治壓迫,未來哪一個黨派顏色不同的學者還敢出來選大學校長?文章質(zhì)問道,臺灣高教面對國際競爭“外憂”加劇,自己卻還在內(nèi)耗,這是蔡英文當局想見的結果嗎?
原標題:到大陸任教成新“罪名” 臺大準校長反擊“莫須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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