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絡爆料稱,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給巡考老師下發抓違規舞弊學生的指標,并稱“沒有達到指標就沒有獎金”。2017年1月9日,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教務處處長劉初生對澎湃新聞表示,“這是謠言,根本沒有下發這樣的通知。”
近日,有網絡爆料稱,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給巡考老師下發抓違規舞弊學生的指標,并稱“沒有達到指標就沒有獎金”。
2017年1月9日,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教務處處長劉初生對澎湃新聞表示,“這是謠言,根本沒有下發這樣的通知。”
1月8日晚間,@長沙新鮮事 發布微博稱,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給每位巡考老師下發了抓違規舞弊學生的指標,沒有達到指標就沒有獎金。并且學校巡考老師存在亂抓考生、在考生的檔案里記過的情況。
此外,爆料者還發布了一張標題為“湖南涉外經濟學院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課程考試違紀舞弊情況匯總表”的統計表格照片。表格中包括考試時間、課程名稱、違紀考生情況、違紀事實等信息,并蓋有“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商學院”字樣印章。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其中違紀事實包括“攜帶手機,違反考場紀律”、“使用通訊工具,舞弊”等。
1月9日,一名來自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的學生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自己在考試時因為帶了手機被巡考老師發現,雖然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但仍被通報批評。
隨后,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商學院考務處一名唐姓值班教師,她表示并未聽說過學校給巡考老師下發抓舞弊學生的指標,“假的,根本沒有這樣的通知”。
針對巡考老師“亂抓考生”的傳聞,該唐姓教師解釋道,“學校是有明確規定的,學生不能帶手機和書包這些與考試無關的東西進考場,學生如果違反學校規定那當然是要以作弊處理的。”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官網發現,《湖南涉外經濟學院考試管理辦法(修訂)》第三十一條規定:考生參加考試,除必要的考試工具外,不得攜帶與考試有關的書籍、筆記本、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等電子工具,如帶有上述物品,應按監考老師指定的地點存放并關閉通訊工具,否則按違紀處理。
此外,劉初生表示,“學校有明確規定學生不能帶與考試無關的手機、書包等物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那學生肯定是要按作弊處理。”
劉初生稱,湖南涉外經濟學院雖然是民辦高校,但一直在向公辦高校看齊,“學校現在很重視教學質量、學風、考風建設,個別學生學習態度不端正,他肯定會對學校這樣的做法不滿。”
此外,該校教務處考試中心主任彭伊凡表示,學校每一年都會嚴格查處考試舞弊情況,今年并不是特例,往年被查處的學生人數也相差無幾,“2015年為232人,2016年為217人”。彭伊凡還提到,手機本身就不允許帶入考場,即使關機,一經發現,也照考試舞弊處理。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官網公開信息顯示,該校位于湖南長沙市,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創建于1997年,原名“湘南文理專修學院”,1998年更名為“湖南涉外經濟學院”,2000年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為高職專科學校,2005年經教育部和湖南省政府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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