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汪先生,是四川南充市儀隴縣人。7月14日下午,他傷心地對記者說,7月11日中午1時左右,他接到兒子輔導員打來的電話,對方焦急地對他說,“你兒子昨晚請假外出,至今沒有找到,但有一對小情侶在學校...
43歲的汪先生,是四川南充市儀隴縣人。7月14日下午,他傷心地對記者說,7月11日中午1時左右,他接到兒子輔導員打來的電話,對方焦急地對他說,“你兒子昨晚請假外出,至今沒有找到,但有一對小情侶在學校湖邊發現了他的手機、鞋子和雨傘。”
汪先生說,事后他從校方了解到,兒子是7月10日晚上8時左右離開學生宿舍的,一直未歸,直到次日上午11時左右,被一對在湖邊散步的情侶發現岸邊留有一雙鞋子、手機和雨傘后,學校通過排查才發現他兒子整晚沒有回宿舍,“有老師說那個湖水最深處有3米。”
汪先生說,他在現場看到,湖區周邊的地勢是坡地,湖邊有些地方沒有圍欄等安全設施,他也沒有看到安全警示牌。
墜湖原因或是意外落水 校方拒絕回應質疑
7月15日,汪先生的一名親屬告訴記者,7月14日,當地警方已初步告知他們調查結果,汪某某排除他殺,為意外落水。
該親屬稱,警方告訴他們,孩子在校有一個女朋友,當晚和女友有點生氣,去送傘但對方沒有要。“但后來又是怎么到了湖邊,又怎么掉下去的,就不清楚了。”該親屬還告訴記者,汪某某不會游泳,還比較怕水。
經調查得知,7月10日晚18時左右,汪思邑在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眉山校區寢室內接到女朋友王某(同校同學) QQ信息,告知他自己要和室友到學校附近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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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20時左右,因下雨未打到車,王某要求汪思邑帶傘步行到就餐地接她,被汪思邑拒絕。之后王某及室友自行打車于20時50左右返校。
回校后王某在學校大門附近的校內道路上遇見正在等候的汪思邑,因對他沒來接她而生氣,故沒有搭理他便直接返回寢室。
之后汪思邑于21時10左右來到學校人工湖觀景臺處用手機拍攝湖景并向王某發送QQ信息,要求她向人工湖方向看,稱自己要下湖去幫她的室友聶某采摘荷花。
原來,早在今年6月中旬,汪思邑與王某、聶某等人經過該人工湖時,聶某見湖中荷花漂亮,隨口說起有誰愿意去幫忙摘一朵。
當時,王某在寢室陽臺望向人工湖方向,但未看到汪思邑。之后王某多次向汪發送QQ信息和撥打電話,但汪思邑均未回復,直至校方發現異常后報警。
警方通過對事發當日與汪思邑接觸人員調查訪問、現場勘查、尸表檢驗、視頻資料調取、QQ聊天記錄勘驗等證據綜合分析認為,汪思邑系與王某發生情感矛盾后,采取了冒險下湖采摘荷花的行動,導致意外溺水身亡。
文章來自:封面新聞,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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