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廣西都安縣某中學發生了一起學生被同學扔下樓的惡性事件一度引起廣泛關注2020年6月28日,記者從涉事學生雙方家長處獲悉,6月17日該案已在當地開庭審理,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建議量刑...
2019年9月16日
廣西都安縣某中學發生了一起
學生被同學扔下樓的惡性事件
一度引起廣泛關注
2020年6月28日,記者從涉事學生雙方家長處獲悉,6月17日該案已在當地開庭審理,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建議量刑5-10年。該案當庭未判決。
高大身材男生把同學從四樓扔下
事件發生在2019年9月16日8點40分左右,地點在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中學四樓的廊道上,當時正處于課間休息時間,學生人來人往。
突然之間,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襯衫男同學舉起一名身材較矮小的黑衣男同學,將其直接從四樓欄桿處扔了出去,并跌落至一樓地面。
現場隨后一片混亂,而肇事同學只是往樓下看了一眼,便轉身離開。
不久,當地都安縣教育局發出通告,證實了此事。
事發后,學校第一時間將傷者韋某送至醫院搶救并墊付部分醫藥費。經治療,韋某神志清醒,黃某軒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記者了解到,肇事學生黃某軒身材高達190厘米,是該校一名初三學生,教室位于該校教學樓四樓;而受害的韋某身材約在160厘米,是初二學生,教室在三樓。
受傷男孩被送往醫院
受害學生多臟器受傷
為治療家人網上曾籌款10萬元
事發后,記者采訪了受害人韋某的父親韋先生。他告訴記者,他接到學校電話后立刻趕往醫院,當時看到孩子受傷很重,醫院的診斷書顯示,兒子多個臟器受傷嚴重。
所幸救治及時,小韋已經出院,可以走路了,但醫生告知可能一輩子都不能久坐。
韋某的鑒定意見通知書
肇事學生與被害人之間
到底發生了什么?
案發后,記者在網上發現,有關于韋某在學校時就經常欺負同學的說法,甚至稱韋某有校園霸凌行為,肇事者黃某軒也是被欺凌者之一。
對于這樣的網傳,韋先生表示十分氣憤并表示>>
一,從沒聽說兒子與同學間有矛盾,是否欺負過別人;
二,也沒有接到老師對兒子在這方面的反映。
因此,霸凌一說從何而來?
韋先生告訴記者,家里有4個孩子,其中3個為在校生,出事的兒子是家里最小的一個。韋先生的妻子沒有收入,全家賴以為生的月收入約3000元,是建卡立檔的貧困戶。
據韋先生回憶,事發后肇事者黃某軒的母親陪著在醫院待了兩晚,兒子的傷情鑒定是重傷二級,從出事入院到現在總共花了20多萬元的醫療費。
“這些費用中,對方家屬給了2萬多元,在網上也籌集了10萬元。”面對巨額的治療費,韋先生建議黃某軒的母親回家籌錢。
被扔下樓的男孩韋某
至于肇事者到底怎么判決,韋先生表示聽從法律判決,目前,只希望肇事者能把醫藥費先賠償上,因為自己家十分貧困,為了孩子治療還欠下了不少外債。
肇事學生父親稱兒子智力有“問題”
但鑒定結果為精神正常
另一邊,黃某軒的父親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在案件調查階段申請過精神鑒定,但鑒定結果是黃某軒精神無障礙,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不過,黃先生仍然覺得兒子智力低下,“因為之前出過事,只有小孩的智商”。
據黃先生說,兒子在四五歲時曾遭遇過一次車禍,昏迷了十幾天,之后性格就出現了改變,平時沉默寡言,有時別人問他問題時會出現答非所問的情況,身邊的人都知道他智力上有點小問題,但身體還是健康的。
肇事男孩黃某軒
黃先生還說,“其實在案發前,我聽說兒子跟韋某多次發生過沖突,而且事發時,確實有多人參與毆打了我兒子。”
事發后,黃先生去醫院給過韋某家人2萬多元,不過黃先生家境也貧困,實在是無法拿出那么多錢賠償給對方。目前,黃先生一家已準備了7萬元給韋先生,同時也希望韋先生一家能出具一份諒解書。
不過韋先生一家不能接受7萬元的賠償金額,因此黃先生一家仍在籌錢,爭取兒子能有個寬大處理。
當地公安機關:
涉嫌故意殺人罪,移送審查起訴
當天兩人在學校里到底發生了什么才導致了這樣的悲劇?
警方為什么會認定黃某軒涉嫌故意殺人這一罪行?
廣西都安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
根據警方偵查的結果
事件是這樣發生的
當天,黃某軒在二樓男衛生間內小便,韋某及同學等7人在衛生間抽煙。
黃某軒以為其中1人偷看其小便,雙方發生爭吵并打起來,后自行停止。
接著,韋某等人走到三樓回教室,黃某軒也上到三樓,跟韋某等人再次發生語言沖突。
黃某軒的教室在四樓,雙方又相約到四樓衛生間繼續打架,等到了四樓衛生間,韋某先用一把掃把毆打黃某軒,另有5人也參與拳腳毆打。
同時,黃某軒也用拳腳還手與韋某等人打架,雙方打了一會兒后因到上課時間,再次停手。
雙方停手后,韋某先走出衛生間往四樓走廊方向,隨后黃某軒也跟著走出衛生間,黃某軒走到四樓走廊上看見走在前面的韋某,想起剛才被毆打非常氣憤,便走上去在韋某的后背抓住韋某,將其舉起來往欄桿外面扔下一樓。
韋某墜落到樓下地板上受傷,并被送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醫院搶救治療。
警方稱,他們有證人證言、受害人陳述、案發現場視頻資料、病癥證明書、犯罪嫌疑人黃某軒的供述和辯解。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黃某軒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定,現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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