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里賣貨,已經成為當代不少年輕人的“時尚兼職”,而大連幾個大學生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兜售軟“中華”,一條只要200元。這些香煙都被鑒定為假冒香煙。被抓獲時,一名賣假煙的大學生微商銷售額達...
在微信朋友圈里賣貨,已經成為當代不少年輕人的“時尚兼職”,而大連幾個大學生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兜售軟“中華”,一條只要200元。這些香煙都被鑒定為假冒香煙。被抓獲時,一名賣假煙的大學生微商銷售額達到129萬元。近日,兩名大學生“假煙微商”因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刑。
大連某大學的大學生發現,校友小張和小黃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兜售低價中華香煙,一條只要200元。通過微信聊天小張和小黃說,這些煙是禮品店“回收”的,除了生產時間長點外質量絕對沒有問題,于是大家紛紛通過微信支付,從二人手中購買軟“中華”。
后經公安機關偵查,二人的假煙是從一個姓許的福建人那里購買的,每條70元,通過快遞送到金普新區一個姓滕的人手中,再由滕某以每條100元價格出售給大學生小張和小黃。公安機關經過嚴密偵查,最終確定,大學生小張銷售假煙的金額為129萬元,大學生小黃銷售假煙的金額為6萬元。
經審理,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大學生小張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以非法經營罪,判決大學生小黃拘役4個月,緩期執行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庭審中,小張和小黃都十分后悔,由于家里生活比較困難,本以為在校學習期間通過微信和網絡銷售掙點外快貼補生活,沒想到還觸犯法律,兩人都表示自愿認罪,并愿意交納罰金,請求法庭給他們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據本案的辯護人、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說,整個假煙銷售鏈條中,小張和小黃是一個最底層的網絡“銷售商”,假煙的源頭、福建人許某,因銷售偽劣產品罪也被金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這些人從來就沒見過面,全部是“QQ群、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通過微信、QQ聊天交易,支付寶或微信支付貨款”的方式從事網絡銷售。
一審判決后,福建人許某、大學生小張和另外兩名被告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理由是一審法院判決過重,請求輕判。二審審理過程中,法院和公安機關又經過進一步調查,未發現新的犯罪事實和相關證據。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上訴理由缺少事實及法律依據,今年7月11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遼02刑終225號《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網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互聯網涉煙違法犯罪呈現向大學生滲透的態勢,他們成為了涉煙違法消費的高發群體。在校大學生從不具備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地方購買香煙,又以銷售者的身份將香煙轉賣給其他同學的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煙草市場秩序,還將面臨嚴重處罰。
王金海律師說:馬上就要放暑假了,大學生千萬不要通過微信朋友圈購買價格奇低的香煙了,依照我國刑法,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依照情節和涉案金額,分別構成生產偽劣商品罪和非法經營罪,將被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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