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的加盟合同被指即將終結,這意味著即便有新的法定代表人,也無法以“樂融”名義經營。
法定代表人變更4天后,早教托育機構“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突然于8月6日宣布將停止運營,不少剛購課的消費者還沒來得及上課。
近日,新京報記者接到多位家長反映位于北京市通州區東朗文創園區的樂融兒童之家突然關停,部分家長在7月底、8月初剛繳納了上萬元的課時費,還沒上課就收到了關店的消息。目前,已有家長報警。
天眼查和企查查均顯示,運營該機構的兩家公司(北京張揚未來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張揚未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8月2日變更了法定代表人,8月6日,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宣布8月7日停止運營。新京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涉案家長達數百人,未消課的費用既有早教培訓費,也有不少家長預付的托育費。此外,樂融總部發函稱8月4日與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終止加盟合同。
8月8日,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涉事機構原法定代表人魏某及負責轉課的工作人員電話,均未接通。8月9日,記者先后致電北京市通州區衛健委、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復。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曉宇表示,由于家長與培訓機構是一種合同關系,原則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與否,不影響應承擔的相應責任,在培訓機構無法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應退還家長學費。
8月8日,位于通州區東朗文創園區內的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已經大門緊鎖。 新京報記者劉洋 攝
多位家長稱閉店前剛購買了近萬元的早教課
“我7月26日花9408元買了60節早教課,一節課都沒上就收到了機構關停的消息。”8月7日,孩子剛兩歲的李華(化名)氣憤地說道。
機構關停幾乎是一夜之間,家長們反映閉店之前毫無預兆。張珍(化名)說,6月底在朋友的推薦下在這家早教機構試課并購買了價值15000元共120節課的課包,從7月6日起至今上了18節課,8月初的這個周末原計劃正常上課,沒想到8月6日晚突然收到機構關停的通知。
與李華類似,有家長稱8月3日在該機構花了9408元購課,也是未開課便陷入了維權的窘境。機構關停后,家長們在微信群里接龍登記了相關信息,據不完全統計,此次涉及未消課的家長約500人,未消課時費從幾千到數萬元不等。
家長提供的消費截圖顯示,7月26日購買了近萬元的課包。 受訪者供圖
根據公開資料,“樂融”全稱為樂融兒童之家,為中國新生代家庭0-6歲嬰幼兒提供親子早教、嬰幼兒照護、幼兒教育三大服務。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的員工證實該校區是加盟店,運營單位為北京張揚未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張揚未來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有家長稱,這家機構運營多年,客戶也很多,“看不出來經營不善的樣子”。
兩家公司8月6日發布的公告稱,自2023年下半年以來,受經濟復蘇遲緩、消費降級、人口出生率下滑等因素影響,校區面臨的生存環境愈發困難,“經過深思熟慮,我們不得不做出艱難的決定: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將于2024年8月7日停止運營,并就此向政府部門報備。”
“那么多預付費都去哪了?”有家長提出質疑。記者注意到,該機構此前一直在銷售近25000元的大課包。據家長反映,因該機構同時提供托育和早教服務,托育服務按月/年繳費,不少家長因此面臨更嚴重的損失。
“我損失了8萬多元的托育費。”家長吳剛(化名)說,孩子在該機構上早教,對方銷售人員以“即將滿班,需要交錢占位”“一次性交齊一年可享優惠價”等理由一直催他將孩子未來的托育費提前繳納,托育費用一個月數千元,按年交有更多優惠。于是,今年5月,他先后共繳納8萬余元的托育費,但孩子還沒開班便遭遇了機構關停。
家長稱先后預交了一年8萬多元的托育費。 受訪者供圖
該機構如此收取預付費是否合規?記者注意到,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2023年9月印發的《北京市托育機構預付式消費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規定,托育機構按小時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個小時的費用;按周期收費的,不得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不得早于新的托育服務周期開始前1個月收取費用。
上述《辦法》還明確,預售消費者資金金額一次性超過20000元,應于5個工作日內按照要求通過“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服務系統”備案,并及時更新備案信息。
樂融總部與涉事校區已終止合作
雖然該機構在發布停止運營公告的同時,第一時間提供向其他機構轉課的方案,但關停前法定代表人突然變更、原法定代表人不再接聽員工電話等讓家長和員工覺得機構有“跑路”嫌疑。
根據天眼查,北京張揚未來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為魏明,此前一直是該機構的實際負責人,有家長稱其為魏校長;北京張揚未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杰懿,魏明系該公司股東。8月2日,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時變更為吳慧娟。
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一名員工發給家長的對話截圖顯示,早在7月底、8月初,就有員工因為薪資發放問題對公司經營狀況產生過質疑,擔心更換法定代表人,有員工稱曾和魏明加班制定8月份目標,還匯報了銷售政策。但8月3日晚間,員工突然發現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換,且魏明不再接聽員工電話。
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一名員工和魏明的對話截圖顯示,其7月31日還在匯報8月任務。 受訪者供圖
事發后,有涉事機構老師發布長文稱魏明事發前有“反常行為”,“一個天天來校區工作的投資人,最近兩周來的次數屈指可數”,而且在發現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后便聯系不上魏明。8月8日,東朗文創園區內另一家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該機構會有阿姨替家長去樂融接孩子,總會看到一位男性負責人在店內,而近段時間很少見到他。
此外,該機構的加盟合同被指即將終結,這意味著即便有新的法定代表人,也無法以“樂融”名義經營。
家長們提供的一份加盟店的“授權書”顯示,“樂融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授權給北京張揚未來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開設樂融兒童之家的授權期限為5年”,自2019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結束。8月8日,記者撥通樂融紅領巾校區的電話,前臺人員證實樂融已于8月4日和通州校區終止合作,“校區給我們的單子顯示8月4日終止了合同,閉店是他們老板個人的原因。”
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員工也收到了樂融總部發給通州校區的終止合作通知函。記者在這份函件中看到,北京樂融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稱,北京張揚未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未按時繳納品牌服務費、未經我方書面同意變更股東、法定代表人等情況”被視為違約,前者有權單方提前終止雙方協議書及附屬其他有關協議,并要求后者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必須到加盟店所在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企業名稱變更手續,停止使用與“樂融”商標和商號相同或近似的從而可能引起任何混淆的標記和名稱,同時要求后者及股東在合同終止后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樂融經營范圍產生競爭的相關的業務活動,其中包括嬰幼兒早期教育及婦女生育健康咨詢等。
家長提供的加盟授權書顯示到今年8月底止。 受訪者供圖
機構提供的轉課方案最多只能免費折抵10節課
8月8日,新京報記者來到位于東朗文創園的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該門店已大門緊鎖,門口還有“樂融暑期報課特惠”的廣告牌,但前臺墻上已看不到營業執照。東朗文創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稱,該門店還欠物業幾十萬元的租金未付,“有家長報警了,有警察來過”。
關于退費止損還是繼續原址開課,家長們的訴求不一。對于樂融兒童之家通州校區給出的轉課方案,有家長認為不合理。
根據這份轉課方案,不論轉到其他幼兒園還是早教、游泳、體適能機構,家長只能免費抵扣2到10節課,剩下的課程就需要額外支付服務費等費用。“我現在有100課時未消,能轉的培訓機構最多只能承擔8課時,轉幼兒園的方案也不合適,我的孩子已經上幼兒園了,不可能轉到其他幼兒園,更何況有的孩子還不到上幼兒園的年齡。”一位家長說道。
家長們稱,該機構此前一直在銷售“大課包”。 受訪者供圖
記者撥打負責轉課人員的聯系方式,一直未有人接聽。
“被訴方能找到,還在轄區內經營的話,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幫助協商和調解,被訴方找不到了,能做的就是把兩家公司鎖定,使其無法變更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廣大家長要保留好合同和繳費憑證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維權。”一位家長提供的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回復錄音說道。
8月9日,新京報記者致電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獲悉,涉案事宜由九棵樹市場所處理,記者致電后者并留言,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復。
據悉,北京張揚未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在北京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備案。在北京市通州區衛健委于今年2月21日公布的《托育機構備案信息公開表》中,北京張揚未來托育服務有限公司赫然在列。8月9日,記者致電北京市通州區衛健委,截至發稿未獲得回復。
律師:民法典明確不得因法定代表人變動不履行合同義務
在企業已更換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下,家長應如何維權?加盟店出問題,總部是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曉宇認為,家長與培訓機構是一種合同關系,原則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與否,不影響應承擔的相應責任。“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其表示,在培訓機構無法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應該盡快退還家長學費。
“至于前法定代表人個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那就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了。”黃曉宇表示,首先應當看前法定代表人是否為公司股東。“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股東為逃避債務惡意轉讓股權的,應該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黃曉宇建議家長盡快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那么總部是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對此,黃曉宇認為,對于家長來說,無從了解總部與加盟店內部具體關系,家長交錢就是沖著總部的品牌,總部應當妥善管理加盟商的各種經營行為。雖然有法律規定加盟店是獨立經營實體,獨立承擔責任,但不代表總部就可以“全身而退”。黃曉宇表示,如果有證據證明總部管理不善,導致家長利益受損就可以突破合同束縛,直接起訴要求總部承擔侵權責任。
“預付式消費風險,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黃曉宇建議,家長在選擇培訓班等預付費項目時,不要預付過高款項,將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內,并及時保留相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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