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長應勇日前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提到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
最高檢檢察長應勇日前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提到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率最高檢調研組一行來到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調研基層檢察院建設、未成年人檢察等工作。
其中強調,“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準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段話簡潔明了,非常有分量,既回應了“該拿低齡惡性犯罪怎么辦”的疑問,也基本明確了“邯鄲初中生被殺案”的走向。
一段時間以來,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殺害同學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經過連日來的偵查,警方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案件。
3人手段殘忍,致人死亡,且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與他們的年齡形成了極大反差,在社會上引起極大震動。
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和三名嫌疑人均為13歲至14歲的未成年人,也再一次引發關于刑事責任年齡的熱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并不具備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其行為通常受本能支配,難以承擔刑事責任。
但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起公眾極大不滿。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調整,“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12—14歲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只是需要經過最高檢核準追訴,案件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來審判定罪量刑。
最高檢檢察長應勇的這番表態,意味著“邯鄲初中生被殺案”或成刑責年齡下調后追訴首案,很有可能成為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一案。
邯鄲被害初中生父親披露更多細節!記者重走四人行動路線,發現→
近日,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初一學生王某某遭3名同學殺害并埋尸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3月18日河北邯鄲肥鄉區警方表示,案發后,肥鄉區公安分局迅速啟動了命案偵破機制,成立了由60多人組成的專案組偵辦此案。目前,尸檢已結束。
河北邯鄲肥鄉區警方表示,初步認定“邯鄲初中生被殺案”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案件。
從沒提過在學校被欺負
記者重走四人當天行動路線發現,埋尸地距離受害者的家距離足足有12公里,且較為偏僻。從受害人的家騎電動車需要近50分鐘才能到達。
王某某的父親王士坡稱,孩子從沒提過在學校里被欺負。他說孩子曾發朋友圈稱“夢見從學校樓頂上跳下來”。
案發前孩子還在家收拾屋子
王士坡回憶,兒子在案發前還在家收拾屋子,并打電話給他問要不要留冰箱里的菜。家人一度擔心王士坡精神會垮掉,但他表示現在還沒有到脆弱的時候,等給兒子討回公道再躺個三天三夜。
最后191元轉賬發現異常
王士坡說出事的第二天早上,他第一時間去營業廳補辦電話卡,重新登錄了孩子的微信,隨后查看了交易記錄,發現最后有一個191元的轉賬記錄。他當時還納悶,為什么跟對方不是微信好友,但孩子的轉賬記錄里面有他,“估計是把孩子殺害以后,他們把孩子微信刪了。”
孩子很期待18歲可以去當兵
王士坡表示,“跟孩子說18歲去當兵,他非常高興。還給他看閱兵的視頻,看軍人走姿,跟他聊未來。但現在什么都不用了......”
嫌疑人為何如此冷漠
專家:失去共情能力
被害人姑姑在采訪中也提到,在他們一開始找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時,他很淡定在玩游戲,還提供錯誤的信息誤導調查。
為何這些孩子在實施犯罪后還能如此表現,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陳雙紅認為,失去了共情能力是這些孩子犯罪的關鍵。
現實生活中,家長要時刻關注孩子在學校活動情況,以免失去最佳觀察時間。
最低刑責年齡是否還能下調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懲誡,一直頗受關注。2020年12月通過、2021年3月1號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由14周歲降至12周歲。這也是我國自1979年以來第一次向下調整刑事責任年齡。不過,近年來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尤其是惡性犯罪行為的曝光,使得如何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處力度的公共討論,一直未絕。
惡性犯罪低齡化何以拯救?
雖然目前尸檢的結果還未出來,但在警方的回應中,已經明確三名犯罪嫌疑人是有預謀的作案,這個定性會對未成年人的犯罪量刑起到什么作用?三名犯罪嫌疑人會面臨怎樣的刑罰是否應引入"惡意補足年齡"的規則?
針對這些問題,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田相夏在接受東方衛視采訪時表示,所謂的有預謀作案就是指犯罪嫌疑人事先踩過點、做過詳細的作案方案,包括在哪里掩蓋尸體等等,這表明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比較大,屬于故意傷害并致人死亡,所以法官在定罪量刑的過程中一定是會著重考慮這一點,會結合具體犯罪事實酌情從重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未成年人是不適用死刑,那么這三名犯罪嫌疑人最高適用的刑法應該是無期徒刑。至于是否會因為這一案件將刑法中刑事責任的年齡進行修改,在田相夏看來沒有意義,因為這并不能防止個案的發生。我們更多是要去考慮如何防止悲劇的發生,而不是一味懲罰。對于留守兒童監護人缺位的問題如何去補?對于校園霸凌學校又該如何建立有效機制來防范等等?只有讓未成年人從小建立正確的是非觀、行為觀和價值觀,才能防止悲劇發生。
此外,這一案件也讓公眾擔心引發更多低齡犯罪的效仿?預防低齡犯罪,哪些問題亟待去解決?對此,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田相夏表示,未成年人惡性犯罪低齡化的背后涉及多重因素的影響。社會、家庭和個體等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促使一些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面對這一問題,我們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和社會支持,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和應對社會壓力,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惡性犯罪的低齡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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