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里租用手機1塊錢1小時”、“買杯奶茶就能暢玩手機游戲”……乍一聽還以為是某種新興業態,但如果這些店鋪都在中小學旁邊,這種服務只面向未成年人呢?
雖然“手機網吧”收費標準1小時1元,不過店主說,有些孩子還是會“欠賬”。
孩子們就在店里,坐在地上“組團開黑”。這名小男生說自己一個月來一次,不在家玩是因為“我媽不讓我下游戲,只讓我讀書!”
文具店變身“手機網吧”
部分青少年“無法自拔”
近日,網曝南昌、九江等多地出現所謂的“手機網吧”。一些中小學校周邊的文具店、奶茶店負責人把手機計時租給未成年人,或者將手機作為誘餌,讓孩子在店內消費。一些學生一放學就沖進店內玩手機游戲。
南昌市一名家長說,他的孩子在讀初一,最近總是比平時晚回家,怎么問也不說。他去學校附近找,正好逮到孩子在學校旁邊的文具店里玩手機,一問才知道手機是向店家租的。玩手機的孩子當時把店鋪的過道都坐滿了。“平時為了不影響孩子學習,特意不給他手機,沒想到防不勝防!”
記者實地查看發現,這家文具店距離南昌市濠上街小學不到30米,不遠處就是南昌二十四中。店鋪外窄內寬,里面被一整排貨架擋住。一些學生透露,進到店鋪,店家會從一個箱子里拿出手機,租金每小時1元錢,平板電腦更貴,流行的游戲都下載好了,但只能在店里玩,不能帶出去。店里還有零食,買了邊吃邊玩。
九江市也出現了類似的店鋪。江西省重點中學九江一中旁,一家兼營奶茶和卡通禮品的店鋪為學生提供此類“服務”。家長反映,許多即將高考的孩子也沉迷其中。學生透露,店家給每臺手機編了號,后面寫著“店內使用,不得帶出。”商家稱“算是套餐消費,只要花十塊錢買杯奶茶,就可以邊吹空調邊玩手機。”
店家打政策“擦邊球”
執法部門監管難
針對個別校園外存在的“手機網吧”現象,南昌、九江等地市場監管、公安、文化、教育等多部門已開展全市范圍內的排查整治。
南昌市西湖區文廣新局和當地派出所依據相關規定,對經營“手機網吧”的商家進行了警告,并讓其寫了承諾書。九江市多部門也對九江一中旁的這類店進行了教育和警告,嚴禁其再從事該行為。
一些家長和學校老師認為,國家明文禁止網吧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并規定中小學校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院內不得設網吧,違者嚴懲。而隨著時代進步,在人們生活中,手機等移動設備的使用頻率遠高于傳統計算機。對于這類誘導未成年人玩手機并提供場所的行為,應參照相關法律法規,收繳設備并查封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才能形成震懾。
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目前只能從行政管理層面著手,嚴禁商家這類行為。“個別商家鉆法律空子。所謂‘手機網吧’,既不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關于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界定,也不符合關于計算機裝置的界定。實施處罰缺乏法律依據。”
網友評論
@控制不住自己的體重了:我弟,一個因為玩游戲現在導致學都不想上只想玩游戲的孩子。
@深山秦嶺土蜂蜜:這些商家也真是無孔不入,見縫插針。
@真白說:什么叫沒有條款對他們進行處置。國家規定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他這個手機可以上網,那不跟網吧一樣嗎?就按黑網吧處置他就行。
@色寶豬:怎么沒有處罰依據啊,網吧不是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嗎?這不就是變相網吧?
專家呼吁:共凈青少年成長環境需社會各界努力
記者網絡搜索“手機網吧”,發現眾多類似“手機網吧靠譜嗎?”“租手機給學生玩游戲也能賺錢?”的網帖,內容涵蓋了如何購買二手手機、借助學校旁的店鋪運營、與店家分成、在學校營銷推廣等方面。一些人甚至將其包裝成創業方案推廣宣傳,甚至指導如何應對社會輿論壓力,規避社會道德風險。
一些家長擔憂,這類“手機網吧”,如打擊不到位,不排除其轉移到別的學校周邊運營的可能,更擔心該做法被其他地方效仿,影響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江西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鄧虹認為,該行為實質是“黑網吧”的變種,只是工具和手段不同,但給青少年造成的危害同樣嚴重。建議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類現象的排查和整治。
原標題:南昌等地中小學邊出現“手機網吧”,商鋪租手機給學生玩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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