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發生在中小學生間的欺凌事件屢見報端,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江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長張國新提出三點建議,希望能進一步有效預防和依法處置這一問題。
圖為全國人大代表、江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長張國新在會上發言
(兩會訪談)校園暴力如何遏制?人大代表“支招”中小學生欺凌問題
近年來,發生在中小學生間的欺凌事件屢見報端,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江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長張國新提出三點建議,希望能進一步有效預防和依法處置這一問題。
2017年12月,中國教育部等十一個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下稱《方案》)。對于大家普遍關注的有關學生欺凌的預防和事后處置等問題,方案給出了明確規定。
“這對于預防和依法妥善處置學生欺凌問題,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但在張國新看來,將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僅憑此文件是不夠的,還需政府、家庭、社會、學校等各方面長期、艱難、細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
對校園“欺凌”展開詳細定義
張國新認為,盡管《方案》對中小學生欺凌作出明確定義,但也應看到,精神傷害和打鬧嬉戲等概念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在實際生活中利益不同的各方認識差異極大,容易產生矛盾和對立。
張國新建議對中小學生欺凌進行詳細定義。要讓廣大師生和家長知曉,欺凌行為應包括身體傷害的暴力事件、精神上的貶低行為(如吐口水等)、言語暴力行為(如辱罵、口頭威脅等)以及在網絡上辱罵、攻擊或披露同學隱私等。
“這樣有利于讓學生和家長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也有利于對事件調查和處理。”張國新說。
設置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
對于防治欺凌現象的組織機構建設,張國新建議,“設置兩級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一為校級,二為縣區級或市級?!?/p>
張國新介紹說,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性質,應當是獨立的專門委員會。由校長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社區居民代表、社會專業人士(法律、教育、心理等)、政法機關代表等組成,并由有關部門確認,以增強其權威性。
張國新表示,該委員會要明確議事規則,負責學生欺凌事件的調查、申訴、懲戒。若相關人員不服處理結果,可向上級委員會申訴,上級委員會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
通過立法把懲戒權還給學校和教師
“做了錯事不受到懲罰,只會助長惡的形成,就是小孩子也不例外?!睆垏抡f,其實除了正常的批評、警告、寫檢查外,老師還可采用其他不對學生肉體和心靈產生傷害的懲罰措施。
張國新指出,中國現有的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決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問題,而對未成年人之間實施的暴力、侮辱行為,未成年人對教師的暴力、侮辱行為如何解決均未涉及。
張國新說,對于涉嫌犯罪的欺凌事件,要嚴格按照法律處理,就可能還涉及必要的立法跟進?!叭缛舨蝗?,只有紙面宣示,而無法律、機制的配套支撐,治理校園欺凌或許只會消于無形。”
張國新建議在未成年人保護法或教師法中完善對未成年人進行懲罰的措施和程序,以增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威懾力,這也是一種對未成年人的愛和保護。
原標題:校園暴力如何遏制?人大代表“支招”中小學生欺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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