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律所發布通告稱,鑒于四川大學對張姓同學的處理,認為該校畢業生品質難以信服,故該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學畢業生。當晚該律所負責人認為此通告并無就業歧視之嫌,并表示暫時不會改變拒聘四川大學畢業...
6月25日,北京一律所發布通告稱,鑒于四川大學對張姓同學的處理,認為該校畢業生品質難以信服,故該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學畢業生。當晚,該律所負責人王炳峰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認為此通告并無就業歧視之嫌,并表示暫時不會改變拒聘四川大學畢業生的決定。有律所向記者表示,此舉乃是明顯的就業歧視,該律所是知法犯法。
律所發文拒聘川大畢業生
“鑒于四川大學在最近處理張姓學生不當行為中的表現,該校的治學態度顯然不高,該校畢業生的品質難以讓社會信服。本所即日起向全社會通告:本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學的畢業生,請持四川大學畢業證的求職者勿再向本所投遞簡歷。”6月25日,北京某律所在其官方視頻號上發布了上述通告。該通告一經發布,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該律所的舉動是炒作,只是為了刷存在感。也有網友支持這一舉動。
律師發布的通告(網頁截圖)
據四川大學此前發布的情況通報,該校碩士研究生張某在社交平臺發布不當言論,并對張某處以留校察看和留黨察看處分。同時,對其推薦免試研究生過程核查,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
據該律所官方賬號介紹,其創辦人是王炳峰律師,律所成立后,專注服務被拆遷人,保障被拆遷人合法權益。極目新聞記者查詢中國裁決文書網發現,該律所代理案件絕大多數為房屋征收補償類案件。記者還注意到,該律所在冊律師為4人。
6月25日晚,該律所主任王炳峰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通告發出后,有的人打電話表示要投訴舉報,但他認為,上述通告并無就業歧視之嫌,“我們所作出這個決定并通告,只是為了把此事告知大家,免得互相浪費時間。”
對于通告中提到的“四川大學對張姓同學處理的表現”。王炳峰律師表示,四川大學應當對網友所反映的關于張某的系列問題作出回應,如其高中同學稱被霸凌、保研資格等情況。記者表示,其中提到的部分問題,并不涉及張某就讀四川大學這段時間。王炳峰律師則稱:“即便這些事不屬于四川大學在校期間的事,四川大學也應該作出回應和說明,而不是直接無視。”
而網友所言的該律所是為刷存在感,王炳峰律師則表示,“隨別人去說吧”。
王炳峰律師提到,該所曾經有過四川大學畢業生應聘,但因不符合錄取條件未錄取。通告發布后,截至目前,并無四川大學畢業生與其聯系過,而他表示暫時不會改變通告中所作出的決定。
四川大學通報(網頁截圖)
第三方律師:明顯的就業歧視
“如果這家律所是認真的,這是典型的就業歧視。”針對北京這家律師事務所發布的涉四川大學相關招聘廣告,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萬淼焱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我國法律對就業歧視有明文規定,例如我國《勞動法》第十二條就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就業促進法》第三條也明確,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北京這家律師事務所以就業者畢業院校作為勞動者的入職篩選條件,顯然違背了平等就業的立法精神,對勞動者構成了歧視。”
萬淼焱律師認為,“川大學生不得入職”的發布平臺主體是一家并不知名的小型律所,相關招聘的象征意義大于其實際的招聘廣告價值,“根據不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就就業歧視進行賠償,此起案件的相關律所進行宣傳的行為還可能涉及違反律師行業相關自律規定,需要主管機關及行業協會進行調查認定。”
北京策略(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朱雪表示,我國《勞動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雖然“學校”這一因素并非《勞動法》明文規定的歧視行為之一,且律所具有用工自主權,但對四川大學學生這一單獨群體不予招聘,剝奪了四川大學學生和其他學校學生一樣享有的平等就業權,破壞了社會公平,突破了律所用工自主權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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