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平板教學”工作的通知。
1月5日,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官方公眾號獲悉,該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通知,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平板教學”。通知明確不得以家長或家委會名義直接支付企業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或教育APP,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義依據平板分班并取名。
根據通知,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嚴禁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不得違規將其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家長或家委會名義直接支付企業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財力較好且具備信息化教學能力的地區,可由本級財政單列安排專項資金,統一免費為學生提供平板電腦和教育APP及相關教學資源服務。
上述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義分班并取名。
四川省教育廳要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學和布置作業不得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嚴禁學校統一使用“平板電腦”或電子產品布置作業。禁止使用未經備案的教育 APP(查詢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臺,網址:app.eduyun.cn),切實保障學生信息和數據安全。各地要強化國家和省智慧教育平臺資源應用,積極探索通過國家和省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匯聚優質教育資源,集成各類應用,開展教師備課、課堂教學、輔導答疑、課后服務等工作。
監管督導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平板教學”工作管理制度,對選用采購、審核管理、使用方式和質量評估等進行明確規定。經批準開展“平板教學”的各中小學要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平板教學”管理制度;要加強信息公開,定期通過家長會、專題報告、公示公告等形式做好宣傳工作,暢通家校溝通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四川省教育廳強調,對于查實的違規收費,應及時清退費用,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后,如還有群眾反映學校存在違規強制或變相購買平板電腦和教育 APP 等問題,教育廳將嚴肅追究所屬市(州)、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相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