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決杜絕無資質的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依法從嚴查處...
記者24日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決杜絕無資質的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要#嚴控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質量#,禁止向校園提供未獲得相關資質的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記者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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