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
10月19日,貴州省教育廳官網公布了《貴州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服務指南》,將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培訓機構分成兩大類四種情況,并公布了每種情況的辦理程序,以及需要向不同部門提交的材料清單。
貴州省教育廳在指南中明確提出,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營轉非”的行政審批及法人登記工作。同時明確,培訓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
變更辦學性質和內容,經濟實力成審核要點之一
記者注意到,根據培訓機構的情況不同,辦理程序和提交的材料也各不相同。需要提醒培訓機構的是,現有營利性學科類培訓變更辦學性質或辦學內容需提交的材料較多,要分別向審批機關、市場監管部門和民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指南同時公布了變更辦學性質和辦學內容的培訓機構以及終止辦學的培訓機構,在審批中的審核要點。
其中,變更辦學性質和辦學內容的培訓機構,其舉辦者資格、名稱、經濟實力和辦學條件四項內容為審核要點。
在舉辦者資格上,社會組織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組織活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無不良記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同時,舉辦者應當具備與舉辦培訓機構規模等相適應的經濟能力。在辦學條件上,培訓場所、師資隊伍、管理制度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各地確定的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針對終止辦學的培訓機構,學校決策機構(董事會、理事會或者校務委員會)關于終止辦學的決議、財務清算報告及妥善安置學生報告或方案將成為審核要點。
簡化“營轉非”工作流程,制定風險防控應急預案
貴州省教育廳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要把現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作為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認真做好政策解釋,切實簡化工作流程,有條件的可以納入政務“一窗通辦”清單。
同時,各地在推進過程中要及時摸排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科學制定風險防控應急預案,妥善處置問題。對工作中出于規避政策調整而發生的各類違規處置資產、侵害學生和教學人員合法權益以及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干預和制止,疏導堵點、化解矛盾、防范風險。
對于舉辦者未選擇非營利性法人登記,又不主動停止培訓活動的機構,貴州省教育廳表示,要在規定時限內依法終止其辦學資格。對于未經許可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要加大打擊和查處力度,嚴格責令停止培訓活動、退還所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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