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神獸們”都已經(jīng)陸續(xù)開學了但在開學前家長們都有個疑問沒開學前的學費、住宿費能退嗎?小移看到廣東省已明確要求各校在本學期結束前對多出部分的住宿費給予清退教育部:未住宿不得提前收費此前,...
最近,“神獸們”都已經(jīng)陸續(xù)開學了
但在開學前
家長們都有個疑問
沒開學前的學費、住宿費能退嗎?
小移看到廣東省已明確要求
各校在本學期結束前
對多出部分的住宿費給予清退
教育部:未住宿不得提前收費
此前,教育部曾發(fā)布通知表示,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jù)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guī)亂收費。
圖源:教育部網(wǎng)站
廣東省:該退的本學期都會退
近日,廣東省的具體退費辦法已發(fā)布。已按學年或學期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jù)2020年春季學期實際情況在本學期結束之前合理退減。
具體計退辦法為: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300天,每學期按5個月150天計算。學校根據(jù)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統(tǒng)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學期結束日按自然日計收住宿費,多出部分給予清退。
此外,2020年春季學期尚未收取學生住宿費的學校,按學生統(tǒng)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學期結束日按自然日計收。
廣州市:未開學不得收取學費
12日,廣州市教育局在官網(wǎng)上發(fā)布了《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相關收費和退費標準。
圖源:廣州市教育局
該《通知》明確表示,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級各類學校應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收取學費(保教費)。住宿費按照廣東省具體退費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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