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和湖濱新區中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正式事業編制)193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統188名、湖濱新區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和湖濱新區中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正式事業編制)193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統188名、湖濱新區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考試方式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相關要求及各招聘崗位考試方式等內容,詳見附件《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和湖濱新區中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21日之間出生)。《崗位表》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七)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按照大學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招聘。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0252.年10月2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遇到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http://218.93.212.38:12123/jiaoyu_。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5年4月11日9:00-4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4月11日9:00-4月22日16:00。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聘單位聯系。
3.陳述和申辯時間:2025年4月11日9:00-4月23日16:00。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4月11日9:00-4月23日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5年4月11日9:00-4月24日12:00。
(三)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等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意見(最后一天報名的應聘人員應及時查詢)。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陳述和申辯。
2.應聘有筆試崗位的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完成繳費確認,即報名成功。應聘無筆試崗位的人員不需繳納報名費,通過資格初審后,即報名成功。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宿遷市教育局聯系(聯系電話:0527-84389575),辦理筆試費用減免事宜。
3.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但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應聘人員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2.應聘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報名結束后,考試方式為面試的崗位,按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開考,通過資格初審人數少于招聘人數的崗位,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其他崗位設開考比例1:3,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5年4月25日9:00-12:00。
4.應聘人員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五)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后的應聘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5年5月6日9:00-5月9日24:00。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教育局(0527-84389575)。
四、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考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公布成績(取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
(一)筆試
筆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5年5月10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知識為主,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合格線:應聘人員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6.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須與報名時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相一致),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1.專業技能測試人選確定:考試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直接參加專業技能測試;考試方式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同進入)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選,達不到1:6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選。
2.專業技能測試合格線:應聘人員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須達到65分為合格。
3.專業技能測試內容:詳見《崗位表》。
(三)報名資格復審
1.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考試方式為面試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直接參加復審。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崗位,根據應聘人員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同進入)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復審。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排名成績按下列規則計算:
(1)“筆試+面試”崗位:排名成績=筆試成績;
(2)“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崗位:排名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3)“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崗位:排名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
3.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應聘人員報名資格的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另行公布。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4.遞補規則:經招聘單位現場審核,認為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表》所要求條件的,招聘單位要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應聘人員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5.面試繳費: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通過之后,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
(四)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演課,時長15分鐘。
2.面試合格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五)總成績合成計算
面試結束后,總成績計算規則如下:
1.面試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
2.“筆試+面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3.“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崗位: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4.“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發布公告。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人選確定。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的,面試考試崗位另行組織考試確定;“筆試+面試”考試崗位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專業技能測試+面試”考試崗位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考試崗位,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還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若報名時在職但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未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主管部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后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單位在本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規則按“體檢人選確定”辦法執行)。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應聘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責任分工
各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宿遷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履行組織、指導、監督、查糾職能,接受舉報投訴并按規定處置。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開招聘工作事前方案核準、事中過程監督、事后檢查糾偏工作,接受舉報投訴并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二)政策口徑
1.專業按《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設置。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01-03崗位擬聘用人員是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下同)的,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04-99崗位擬聘用人員是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還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否則將取消其聘用資格。非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本次招聘網絡報名開始之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政策咨詢電話:
0527-80985616(宿遷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0527-84826053(宿遷開放大學)
0527-84507001(江蘇省宿遷中學)
0527-80971520(江蘇省宿遷市馬陵中學)
0527-80760199(宿遷市第一高級中學)
0527-84492686(宿遷市宿豫區實驗高級中學)
13013910980(宿遷市湖濱高級中學)
0527-88010101(宿遷市洋河高級中學)
0527-84389681(宿遷市項里高級中學)
0527-88886105(宿遷市雙蔡學校)
0527-84210333(宿遷市鐘吾初級中學)
0527-80100533(宿遷市湖濱新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0527-84389653(宿遷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監督舉報電話:0527-84388916(宿遷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八、本公告由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和湖濱新區中小學校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宿遷市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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