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泰州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4名警務輔助人員。依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根據工作需要,泰州市公安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4名警務輔助人員。依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主要依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從事社會面巡邏防控、交通協管、接警調度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有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不獨立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符合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相關情形的可放寬至35周歲(1989年3月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無文身、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報考應急處突、留置看護崗位的可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
6.國家和省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酒醉駕受到處罰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單方毀約離職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危害社會、國家安全活動的;
8.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9.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報名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工作。
(四)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獲得見義勇稱號的公民,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五)招聘崗位及條件
詳見《泰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簡介》(附件1)。可通過以下路徑查詢:泰州市公安局網站(http://gaj.taizhou.gov.cn)“通知公告”欄及“平安泰州”微信公眾號。
泰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簡介
崗位 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招聘條件 | 工作地點 | 報名地點 | ||
學歷 | 性別 | 其他 | |||||
1 | 應急處突 | 13人 | 大專及以上 | 適宜男性 | 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取得A1、B1駕照一年以上并能熟練駕車的可放寬至35周歲。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 | 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高港區海軍東路868號) | 高港區海軍東路868號,聯系人:劉警官,電話:13852605936 |
2-1 | 留置看護 | 10人 | 大專及以上 | 適宜男性 | 任務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 | ||
2-2 | 7人 | 適宜女性 | |||||
3 | 辦案輔助 | 6人 | 本科及以上 | 適宜男性 | 熟練掌握電腦操作,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法律專業類畢業且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者可放寬至35周歲。 | 泰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執法辦案中心(泰州市海軍東路868號) | |
4 | 接警調度 | 10人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掌握普通話和泰州本地方言,打字速度快、熟悉文檔排版,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 | 泰州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高港區海陵南路169號) |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區鳳凰東路69號)西門傳達室,聯系人:丁女士,電話:86320386/13914419080 |
5 | 反詐輔助 | 2人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掌握普通話和泰州本地方言,打字速度快、熟悉文檔排版,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 | 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高港區海陵南路169號) | |
6 | 監控巡視 | 1人 | 大專及以上 | 適宜男性 | 工作責任心強,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 泰州市看守所(海陵區蘇紅路3號) | |
7-1 | 交通協管 | 8人 | 大專及以上 | 適宜男性 | 雙眼矯正視力4.9(0.8)以上;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熟練駕駛車輛,熟悉計算機操作。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海陵大隊(海陵區揚州路628號) | 海陵區永定西路588號,聯系人:帥警官15952639168,強女士15005262857 |
7-2 | 3人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姜堰大隊(姜堰區羅塘街道振宇路20號) | |||||
7-3 | 2人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醫藥高新區(高港)大隊(高港區口岸街道臨港大道189-1號) | |||||
7-4 | 2人 | 大專及以上 | 適宜男性 | 雙眼矯正視力4.9(0.8)以上;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具有高速公路駕駛經驗。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泰興市京滬高速泰興東收費站西側) |
三、報名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由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在報名時間內到報考崗位指定地點報名(詳見《泰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簡介》)。
(三)報名材料
1.泰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2張;
5.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本人近期《個人信用報告》;
6.符合優先招聘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退伍證、優待證、見義勇為稱號證書等);
7.其他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駕駛證、專業證書等)。
(四)報名審查
未按要求參加報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審查不合格;通過材料審查、復審的視為報名成功;經查實,報名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將其納入公安機關招聘黑名單。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流程。
(五)確定開考比例
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量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考試和錄用
(一)筆試
滿分100分。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試
達標制。崗位1、2、7的應聘人員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按照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因體能測試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面試缺額人數1:2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試人選。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不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合格標準等詳見附件3。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為達標性測試,以上測試任一項不合格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泰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
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體能測評共三個項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縱跳摸高。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項目 | 標準 | |
男 | 女 | |
4×10米往返跑 | ≤13″7 | ≤14″9 |
1000米(男)/ 800米(女) | ≤4′40″ | ≤4′4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三)面試
滿分100分,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崗位1、2、7從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者中,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結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報考者總成績,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保留原始計算數值。
(四)體檢
按照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并公布體檢人選信息。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導致人選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和錄用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市公安局組織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為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內須參加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
(六)特殊情形
報考人員需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因不及時查看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短信、無故掛斷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五、工資待遇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為2年,其中試用期為2個月。正式聘用后工資標準參照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公告路徑和咨詢電話
招聘公告、考試通知及錄用人員名單將根據招聘流程及時在泰州市公安局網站(http://gaj.taizhou.gov.cn)“通知公告”欄及“平安泰州”微信公眾號公布。報考者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0523-86320386、86320398。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七、紀律監督
為確保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堅決杜絕不正之風,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523-86320508,86320326。
八、本公告由泰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泰州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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