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宿遷市宿城區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第二批次、正式事業編制)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宿遷市宿城區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第二批次、正式事業編制)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宿遷市宿城區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第二批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進行招聘。其中02-03崗位應屆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參加報名。
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4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和相關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通過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所有報名者免收考試費用。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地點為合肥大學南艷湖校區學生報告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宿遷市宿城區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第二批次)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要求等,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且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4.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
5.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6.符合報考條件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
7.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畢業生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附件3);
8.本人2寸照片2張。
上述1-6項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改號、關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考生務必誠信報名,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
1.考試方式。根據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情況確定考試方式(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學科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恰好達到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直接進行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組織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若組織筆試,考試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教學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考生筆試成績不得低于試卷總分60%,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資格。筆試結束后,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3.面試安排。有筆試的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演課形式,時間為15分鐘,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對于形不成競爭(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結束后,04-05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對于形不成競爭(指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
4.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01-03崗若組織筆試,按照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計算綜合成績;若無組織筆試,按照面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組織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未組織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04-05崗若組織筆試,按照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若無組織筆試,按照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未組織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生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查糾,區教育局負責組織。考察在考試結束后即組織實施,通過個別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與招聘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未按照規定時間簽訂三方協議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查糾,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
(六)聘用及管理工作安排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2.手續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且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由區教育局報區人社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公示期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國內、國外的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或取得相應資格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區教育局將按照遞補規則進行遞補。
3.服務期限。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宿城區教育局報區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審批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少于三年,簽訂聘用合同時約定)。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1.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其他人員均須在報名開始之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2.政策咨詢電話:0527-82960305(宿城區教育局教師工作科)。監督舉報電話:0527-82960226(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3.全程邀請區紀委監委進行現場監督。
4.責任分工。招聘主管部門(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公告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工作,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區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定搭建統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附件1:宿遷市宿城區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第二批次)崗位簡介表
附件2:宿遷市宿城區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第二批次)報名表
宿遷市宿城區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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