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6家事業單...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6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9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和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青年人才專場校園招聘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8.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發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5月3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2024年5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請不要報名應聘。
二、應聘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12:00。
2.報名要求:應聘者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各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材料:①《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證;③學歷和學位證書;④2024年國內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提供錄取通知書及所修課程目錄;⑤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⑥獎勵證書、任職證明、所修課程及成績、發表論文(文章)等材料;⑦崗位要求的其他資質資格證明材料;⑧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未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簽署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附件3)。
應聘者同時將報名所需的證書、證明等材料的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郵件主題請寫成“姓名+聯系方式+應聘單位及崗位”的格式,一起發送至報名郵箱,并與招聘單位聯系進行電話確認,務必保持聯系暢通。
3.資格初審: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將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話或郵箱回復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二)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復審地點: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陽光大廳(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保健路157號)。
3.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請攜帶各項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經審查,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復審通過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考核
考試時間:2023年11月26日(周日)
考試地點:哈爾濱醫科大學。(詳見準考證)
考試考核方式為專業面試。專業面試滿分為100分。專業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專業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發放體檢通知書前因個人棄權出現崗位空缺時,實行遞補,之后均不實行遞補。體檢原則上在哈爾濱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錄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在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招聘單位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名單公布或2024年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
0511-88912816(鎮江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0511-88911163(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
0511-85340800(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附件:
3.承諾書
江蘇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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