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市級事業單位隊伍力量,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海安市科級以下干部調動和借調管理辦法的通知》(海辦[2022]10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海安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2名工作人...
為充實市級事業單位隊伍力量,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海安市科級以下干部調動和借調管理辦法的通知》(海辦[2022]10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海安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2名工作人員到市級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2023年上半年海安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選調條件
1.參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
(3)截至2023年3月底,在現單位工作滿3年(按月計算);
(4)近五年年度崗位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海安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從附件下載。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3日8:30至3月17日12:00,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3月14日8:30至3月17日14:30。
報名地點及聯系人:見《崗位簡介表》。
報名時,須提交經所在主管部門或黨組織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攜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張。
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及復審。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說明需補充的內容,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否則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公開選調開考比例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選調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3月17日14:30-17:30,根據電話通知改報本公告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根據電話通知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1.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委托海安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滿分100分,50分為合格線,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選調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下同)。其中海安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根據選調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對本單位面試對象進行綜合評價,可采用面談、專業能力測試和適崗評價等方式或組合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綜合評價方案由海安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及主管部門制定,報海安市人力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實施,應在筆試后3天內完成,具體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通知。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海安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按照筆試成績占30%、綜合評價占10%、面試成績占60%合計總成績;其余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三)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公開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海安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崗位以綜合評價高者在前,其余選調單位崗位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考生主動放棄的,在同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由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由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人社部門同意。
考察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通過個別談話、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崗位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情況。考察組要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四)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對體檢、考察結果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發布公告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市人社部門審批備案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考生主動放棄的,由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是否遞補。
三、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13-81868266(海安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政策咨詢:聯系人和聯系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政策咨詢:
市人社局:0513-88820668(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考務咨詢:0513-88165192(海安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1:2023年上半年海安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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