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一:外國語學院黨委秘書1人
崗位職責:
1、在院系級黨組織的領導和統一安排下,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相關工作,做好黨建調查研究、黨建材料整理歸檔等工作,處理黨委的各項日常工作,負責院黨委安排的各種會議、學習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會議記錄與會務工作;
2、根據學校和學院工作要求,完成教職工人事相關工作、辦公OA系統的管理、博士后訪問學者管理等相關工作;
3、完成學院領導和院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要求:
1、中共黨員,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能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團結協作;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4、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5、具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崗位二: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國際同位素效應研究中心實驗中心技術主管1人
崗位職責:
1、負責同位素實驗室儀器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2、負責物理化學前處理實驗室運行、維護和管理;
3、負責新的實驗分析方法和同位素質譜儀測試技術的優化和研發;
4、負責實驗室的展示和培訓;
5、負責測試數據的處理和管理;
6、負責同位素實驗室的安全和衛生等工作。
崗位要求:
1、對實驗室測試技術研發和科學研究有強烈興趣和熱情,動手執行能力強,有責任心和擔當,有針對重要科學問題或技術創新獨立開展研究的能力,有團隊合作與協調的能力;
2、積極申請主持或參與國家科技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其他的研究項目;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具有在科學期刊發表論文和將科研成果撰寫成專利申請報告的能力;
5、具有兩年及以上的超凈實驗室運行管理經驗,具有兩年及以上的MC-ICP-MS、ICP-MS、ICP-OES、MAT253plus等質譜儀器操作運行經驗;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JCR二區及以上英文期刊上發表過研究論文;
7、能夠熟練使用英文軟件界面操作,具有一定的英文閱讀、寫作和交流的能力;
8、研究方向為穩定同位素的優先。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符合《南京大學教學、科研以外崗位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南字發[2020]205號)要求以及招聘崗位條件。
(二)應聘人員須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并具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三)高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開具,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40周歲以下指198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年齡的計算截止到公開招聘申請截止之時,以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無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2、應聘人員與南京大學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六)本次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本次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應聘人員可登錄人才招聘網https://rczp.nju.edu.cn/進行注冊后報名。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注: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二)設崗單位考核。設崗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學校推薦候選人。具體考核方式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并通知應聘人員。
(三)資格復審。學校對設崗單位推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下一輪考核的人員。
(四)學校考核。學校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
(五)綜合評定。學校根據設崗單位考核、資格復審、學校考核等情況確定入圍人選。
(六)體檢。入圍人選參加體檢。
(七)政審。學校對入圍人選進行政審。
(八)確定擬聘人選。學校根據綜合評定、體檢和政審的最終結果,確定擬聘人選。
(九)公示與聘用。學校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學校人事管理相關要求和程序簽訂聘用合同及崗位協議。
四、相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的崗位為事業編制崗位。詳情參見《南京大學教學、科研以外崗位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南字發[2020]205號)(查閱途徑: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主頁——政策條例——人才引進相關——事業編制相關政策文件)。
(二)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地方和學校相關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如實填報個人健康狀況、行程軌跡等相關信息,配合完成訪客通行碼申請。在來校應聘時請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聯系方式(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若有問題,請向各設崗單位(聯系方式登錄人才招聘網報名后可見)或人力資源處咨詢。人力資源處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吳老師,89681686;王老師,89681557;賴老師,89683443。
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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