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徐州市泉山區學苑路26號,是全國雙高院校專業群建設單位,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建設單位。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徐州市泉山區學苑路26號,是全國雙高院校專業群建設單位,江蘇省卓越高職院校建設單位。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我校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教學、輔導員工作。
(四)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應聘專職輔導員崗位且具有5年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碩士應屆畢業生應于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應屆畢業生包括2021年畢業尚未就業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國內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畢業的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且能提供有效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計算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六)輔導員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
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班級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在高校二級學院(系)團委(團總支)、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擔任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擔任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黨總支)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
(2)有1年以上高校(或者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
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工作經歷是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實習、兼職等工作經歷,應為確立實際聘用(合同)關系的工作經歷,資格復審時須提交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或單位工作經歷證明,且與個人檔案履歷材料一致。
(七)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6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7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7日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1年5月12日09:00-5月28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6月2日到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咨詢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1年5月31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①筆試+試講;②筆試+面試。
崗位表中B開頭的崗位采用①筆試+試講方式考核。
崗位表中F開頭的崗位采用②筆試+面試方式考核。
(一)筆試內容為本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及綜合知識等,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二)筆試時間為2021年6月12日。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沒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三)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筆試成績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60%為合格。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試講(或面試)人選。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或考生放棄試講(或面試)等情況,取消試講(或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試講(或面試)。如某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確定試講(或面試)人選。試講(或面試)人員名單(包括筆試成績及其排名)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工作由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負責。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應聘人員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試講(或面試)的,均作為放棄考試處理。
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同時應聘人員須提交復印件1份。
1.身份證,各階段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績單》、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
3.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五)試講(或面試)按照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自行制定的辦法執行。試講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進入試講(或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網址:http://www.jsjzi.edu.cn/)。試講(或面試)方式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告之應聘人員。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或面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試講(或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六)試講(或面試)等考試的合格線為該項考試(測試)總成績60%。試講(或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其試講(或面試)合格線為試講(或面試)總成績的70%。
(七)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按40%、試講(或面試)成績按6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
短期招聘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計劃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選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單位、現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6-83889557(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聯系人:錢老師、宋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6-83889009
聯系人:黃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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