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教育部頒布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連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辦法》,積極引導培訓機構依法依規辦學,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
10月15日,教育部頒布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連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辦法》,積極引導培訓機構依法依規辦學,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扎實推進“雙減”政策落地見效。
我市把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當作重要的民生工程,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做好《辦法》宣傳工作,對《辦法》作全面系統解讀,將《辦法》傳達到每一所培訓機構,正確認識《辦法》出臺的重要意義,加強前置教育引導,引導機構規范經營、合法經營,提升校外培訓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引導學生家長理性選擇校外培訓機構,及時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安全穩定的校外培訓秩序。
市“雙減”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還致信全市培訓機構,要認真學習并對照《辦法》的相關規定,合法合規開展培訓業務,保障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信中指出,各類面向中小學生(含學齡前兒童)的培訓機構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保持公益屬性,遵循教育規律,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咨詢、文化傳播、住家教師、眾籌私教、國學素養、思維訓練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所有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嚴禁在主流媒體、網絡平臺、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商業場所、居民區等公共場所刊登、播放、發放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培訓廣告。廣大校外培訓機構要依法辦學、誠信經營、優質服務,以主動自律、規范辦學夯實健康發展、持續發展的基礎,努力促進校外培訓發揮應有的育人價值和功能作用。
《辦法》的實施,為校外培訓行政執法規范依據、范圍和尺度。為此,市教育局依法依規做好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并聯合市場監督和公安等部門開展違規校外培訓線索交叉核查工作。檢查組組長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職能科室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職能科室工作人員、機構業務主管部門職能科室工作人員和社會監督員組成,人員不少于4人。京口區和潤州區“雙減”辦采取交叉核查的方式,對監管過程中收集到的違規培訓線索進行核查。
“檢查中,主要是看培訓機構是否存在無資質經營或者超范圍經營,特別是對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的線索進行核實。”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處長李欣蔚表示,“目前市場上還是會存在一些托管機構違規、超范圍開展學科類培訓,有一些機構會打著非學科類培訓的外衣從事學科類的培訓,這些從《行政處罰管理辦法》來講都是堅決予以打擊的內容。”
原標題:我市深入貫徹《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 引導培訓機構依法依規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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