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制定了《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實施方案(試行)》,具體內容有哪些...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制定了《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實施方案(試行)》,具體內容有哪些?一起來看——
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和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督促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依法依規履職盡責,遵循教育規律,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觀,完善現代學校制度和學校內部治理機制,激發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活力,不斷提升育人質量和辦學水平,努力讓每個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推動江蘇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引領性原則。堅持把立德樹人的成效作為檢驗學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發揮督導評價的導向作用,引導廣大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牢固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觀和人才成長觀。
(二)系統性原則。統籌優化對學校督導評價的制度設計,將任期結束綜合督導納入學校綜合督導工作體系,推動督導評估與教育行政管理、審計及紀檢監察等有機結合。
(三)操作性原則。順應江蘇教育改革發展要求,貼近各地各校實際,選準方向、聚焦關鍵、建好隊伍、優化流程,解決好為何督、督什么、誰來督、怎么督等實踐問題。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激勵導向,既客觀評價任期結束時中小學幼兒園的發展績效和突出問題,又注重考察任期內校(園)長的主觀努力和進步程度。
三、目標任務
用1-2年的時間,在每個設區市選取1-2個樣本縣開展試點工作,不斷總結經驗,逐步構建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制度體系。用5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首輪綜合督導,建立健全具有江蘇特色的督學體系,發揮教育督導評估的指揮棒作用,引領各地各校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改進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評價,促進江蘇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四、對象及內容
(一)督導評估對象
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的對象為全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含民辦學校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暫不包括特殊教育學校。其中,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小學、初中和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高中學校包括高級中學、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二)督導評估內容
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分別是黨的建設、立德樹人、學校治理、教師工作、規范辦學、安全衛生、社會滿意度等。
針對各學段特點,確定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重點。幼兒園園長的綜合督導評估,著力督促引導廣大幼兒園園長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依法依規辦園治園,促進幼兒園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幼有優育的美好期盼。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的綜合督導評估,著力督促引導廣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落實全面發展理念,堅持面向全體,教好每一名學生,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辦好老百姓家門口的每一所學校。普通高中學校校長的綜合督導評估,著力督促引導廣大普通高中學校校長促進普通高中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辦出特色,切實提高育人水平,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來職業發展打好基礎。
五、職責分工
按照系統設計、分級實施、著眼發展、因地制宜的總原則,明確省、市、縣、校(園)長四級職責任務。
(一)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全省統籌指導。根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對照教育部確定的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重點,結合全省工作實際,制定完善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指標(見附件1、2、3),明確工作進度安排和組織實施方式,開展相關培訓。根據實際每年抽查2-3個設區市,開展監測并發布工作情況報告。
(二)設區市教育督導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落實。落實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結合當地黨委、政府對學校領導干部管理考核相關要求,督促指導縣(市、區)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重點組織普通高中校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負責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直屬學校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監測全市總體情況,向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三)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結合本地實際,與屬地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協調溝通,以5年為周期確定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與保障機制,全面組織實施,強化結果運用。配合做好年度監測工作。
(四)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做好自評自查和整改落實。全面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各項要求。督導前,主動對照綜合督導評估指標,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督導中,按照綜合督導要求和流程,客觀真實反映工作情況。督導后,抓好整改落實。
六、實施程序
(一)確定督導評估對象。按照全面覆蓋、動態更新原則,建立區域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狀況數據庫。每年下半年,明確下一年度接受綜合督導的人員名單。在同一所中小學幼兒園任校(園)長滿5年及以上的須先行安排綜合督導評估。凡校(園)長離任及中小學幼兒園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應在當年安排綜合督導評估。學校也可主動申請接受當年度綜合督導。
(二)下發督導評估通知。每年年初,由市、縣教育督導部門以文件形式公布本年度接受綜合督導評估的校(園)長名單,明確有關工作事項和要求。
(三)組織開展督導評估。組建專家組,對照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指標,依照《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第二十三條有關規定開展督導評估,基于事實與數據形成綜合督導評估報告,并向被評估的校(園)長及所在學校反饋評估意見。
(四)重視評估結果運用。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報告,作為校(園)長考核、表彰獎勵、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作為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掌握辦學情況、出臺重大決策、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對綜合督導評估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園)長,由屬地教育督導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教育督導問責辦法》《江蘇省教育督導問責實施細則(試行)》有關情形實施問責。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等評估項目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七、有關要求
(一)建立完善機制。建立上下聯動機制,確保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有效實施。構建完善多部門協同機制,探索教育督導與組織、編辦、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等部門聯合督導機制,與基礎教育相關督導評估和質量監測、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巡視巡察督查、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有機結合,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減輕基層學校負擔。
(二)強化隊伍建設。建立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專家庫,擇優選取專兼職督學、教育行政干部及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相關領域專家入庫,切實保障綜合督導評估的針對性、專業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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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園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指標.docx
2.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指標.docx
3.普通高中學校校長任期結束綜合督導評估指標.docx
來源:教育督導室
編輯:王筱
審核:謝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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