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江蘇省教育廳官方網站發布《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生作業管理規范》以及《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考試管理規范》)。
力爭作業每天面批講解的比例達到20%,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不得按考試結果對學生進行分班、分層、調整座位……1月4日,江蘇省教育廳官方網站發布《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生作業管理規范》(以下簡稱《作業管理規范》)以及《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考試管理規范》)。
其中,《作業管理規范》共發布16條措施,《考試管理規范》共發布12條舉措。
當天作業影響到學生睡眠,可向老師申請后補或免做
《作業管理規范》指出,教師要充分利用好課后服務時間,鼓勵學生獨立完成作業,杜絕抄襲現象。小學一二年級學生鞏固練習全部在校內完成,三至六年級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值得注意的是,《作業管理規范》強調,要尊重學生并賦予家長對學生作息調控的權利,如果學生身體和家庭有特殊情況,或當天作業影響到學生睡眠,學生或家長可以向老師申請后補或免做。
此外,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輔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教師要指導學生作業書寫規范、字跡工整、愛惜作業本,讓學生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和用眼習慣。力爭作業每天面批講解的比例達到20%,強化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針對家校共育方面,《作業管理規范》提到,各學校要切實辦好家長學校,完善家長培訓體系,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育人觀、成才觀,指導家長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鼓勵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堅持進行感興趣的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作業給孩子,不盲目跟風要求孩子參加各種校外培訓。
不得以質量監測名義變相進行區域性統測統考
《考試管理規范》強調,除初中畢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嚴禁組織“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試。同時,各地各校要防止出現考試次數過多、難度偏大、質量不高、結果使用不當等現象。
在命題方面,《考試管理規范》要求,切實提高命題質量。學校組織考試命題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和教學進度。在命制試題時,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針對考試的組織與實施,《考試管理規范》指出,嚴格控制考試頻次。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小學三至六年級、初中各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各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試。除初中畢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外不得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
同時,除國家和省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外,各地不得以質量監測名義變相進行區域性統測統考,不得針對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跨校際的考試。各學校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不得把日常作業作為考試的補充形式。學校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舉行面向學生的考試。
“初中畢業年級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可在下學期正常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后,在總復習階段組織1—2次模擬考試,堅決禁止搶趕教學進度、提前結課備考。”《考試管理規范》提到。
在考試結果方面,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小學階段可采用星級評價,初中階段可采用A、B、C、D、E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對學生進行分班、分層、調整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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