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21年江蘇省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蘇教人函〔2021〕21號)和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為做好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工作,經研究,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調整如下。
蘇教職函〔2021〕27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21年江蘇省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蘇教人函〔2021〕21號)和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為做好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工作,經研究,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調整如下。
一、各區市教育局和各高校9月6日前須報送的推薦(申報)材料:
1. 《2021年江蘇省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推薦(申報)成果匯總表》(WORD版和蓋章PDF版);
2. 《聯系人信息表》(WORD版);
3. 《2021年江蘇省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公示信息表》(WORD版和蓋章PDF版);
4.推薦(申報)成果公示證明(蓋章PDF版)。
上述材料請打包壓縮發至郵箱jsjxcg@126.com,壓縮文件名為“推薦(申報)單位名稱+2021年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首批申報材料”。
二、各區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延期至9月25日前報送的推薦(申報)材料:
1. 《2021年江蘇省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表》(每項目提交書面材料一式10份,同時提交WORD版和簽字蓋章PDF版);
2. 《成果總結報告》(每項目提交書面材料一式10份,同時提交WORD版);
3. 附件(包括教學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等,須裝訂成冊,總頁數不超過100頁。每項目提交書面材料1份);
4. 《2021年江蘇省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推薦(申報)成果匯總表》(各設區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提交書面材料一式2份,此表須與9月6日提交的電子版完全一致);
5. 推薦(申報)成果公示證明(各設區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提交書面材料一式2份,此材料須與9月6日提交的電子版完全一致)。
上述書面材料請報送至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處,電子版材料打包壓縮發至郵箱jsjxcg@126.com,壓縮文件名為“推薦(申報)單位名稱+2021年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第二批申報材料”,電子版材料總容量不得超過100M。本次提交材料的相關內容須與9月6日提交的《2021年江蘇省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公示信息表》保持一致。
職業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工作其他要求不變。
聯系人:王卿,聯系電話:025-83335613。
省教育廳
2021年8月24日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