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招考院最近發布南京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加分政策...
南京市招考院最近發布
南京市2020年高中階段
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加分政策
圖片來源: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截圖
5月25日至6月12日期間
考生攜帶辦理加分應出具的證件及材料
到相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
照顧政策
1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
因公犧牲警察、軍人的子女,可加20分。
3
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加10分。
4
臺籍青年,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5
少數民族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
軍人子女按照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予以照顧。
7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政策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執行。
8
南京市赴湖北醫務人員、市公共衛生中心隔離病區醫務人員、省部屬在寧赴湖北醫務人員及納入“十件實事”服務對象的其他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按相關規定予以照顧。
如果考生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條件
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
不合并加分
申請照顧加分的應屆在校生在初中學校領取《南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審核表》,初中學校應在 " 學校意見 " 一欄內確認考生身份并加蓋公章。外應生和往屆生在區招生辦(招考中心)領取審核表并確認身份。
5月25日至6月12日期間,考生攜帶辦理加分應出具的證件及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應屆在校生將審核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交到初中學校,由初中學校匯總后統一交到區招生辦(招考中心),外應生和往屆生直接交到區招生辦(招考中心),軍人子女直接交到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無特殊情況過期不補。
6月22日前,區招生辦(招考中心)上報申請政策性照顧加分的考生材料(軍人子女除外),包括照顧對象名冊、審核表(加蓋區招生辦或招考中心公章)及相關證件復印件,按考生建檔號順序整理。
6月29日至7月3日,市招考院將申請政策性照顧加分考生的建檔號、姓名、初中學校和屬何種照顧對象在 " 南京市教育局 " 網站上公示。
如有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實,立即取消加分資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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