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教育資助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近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教育資助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
“建檔立卡”家庭,是指符合國家和省扶貧辦發布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省扶貧信息網絡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的低收入農戶家庭。文件規定,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免除在公辦普通高中學習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在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予以免除,民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高于省財政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據悉,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中免學雜費資金由省財政承擔。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憑《扶貧手冊》直接向所在學校申請免除學雜費和獲取國家助學金等政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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