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杭州教育發布官微消息,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杭州市教育局研制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會同市相關部門研制了《關于進一步規范...
據杭州教育發布官微消息,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杭州市教育局研制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會同市相關部門研制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通信地址:杭州市屏風街8號203室(郵政編碼:310005) 。
電子信箱:hz87061385@163.com 。
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9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
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教育公平,現就進一步規范完善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市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加分項目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精準施策,推進教育公平。嚴格落實省級相關文件已明確的中考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并參照《浙江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對市區中考加分項目予以進一步規范完善。
二、完善的加分項目
(一)保留的加分項目
1. 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2.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二)規范完善的加分項目
1. 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對象調整為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考生須在當地完整接受義務教育)。此加分項目保留至2026年。
2. 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加分對象調整為初中就讀期間隨國(境)外留學的家長在國(境)外連續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學生。
3. 港澳籍學生加分調整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為港澳永久居民)。
(三)取消的加分項目
外籍華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規范完善后各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不變。
本政策自2023年起實施。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參照實施。
杭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
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和中小學生競賽管理的相關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就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市區)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以下簡稱名額分配招生)方式作如下調整。
一、招生對象條件
以下三項均符合的學生可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1. 符合市區各類高中報考資格的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
2.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符合相關高中招生前置條件。
3. 初中階段在市區同一初中學校在籍在讀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初中2024屆畢業學生和2025屆畢業學生(即現初二年級、初一年級學生),2022學年第二學期開始至初中畢業均應在市區同一初中學校在籍在讀。
二、名額分配方式
分配生招生名額仍以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為依據均衡分配。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和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總數確定名額分配比例,并將名額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三、招生錄取方式
1. 志愿填報。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前,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報名額分配招生學校志愿(最多可填報3個招生學校志愿)。
2. 劃定基礎控制分數線。中考后,市教育局根據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數劃定市區名額分配生招生錄取的基礎控制分數線。中考成績達到基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分配生志愿方為有效。
3. 錄取。根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規則,逐校進行分配生招生錄取。
本《通知》從2024年(即現初二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4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