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手段。為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確保研究生招生考試公信力和人才選拔質量,保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現對在我省...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手段。為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確保研究生招生考試公信力和人才選拔質量,保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現對在我省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公告如下:
一、請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認真履行本人簽署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相關承諾,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爭當誠信公民。
二、根據教育部要求,國家教育考試在標準化考點實施,考試全部在視頻監控下進行。考試期間,無線電管理部門還將加大對異常信號的監測力度,對發現使用無線電通訊工具非法傳輸考試內容的人員將依法移交公安部門嚴肅處理。
三、考生入場時只能攜帶考試規定的必需物品(詳見準考證),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開考前30分鐘,考生開始入場,監考人員將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考生是否攜帶違規物品并進行身份驗證,考生必須無條件協助和配合接受檢查和驗證,不得在考場外逗留。為節省考生的時間,提高檢查效率,考生著裝應盡量不穿戴配有金屬物件的衣帽鞋襪。考試過程中,我省各考點還將使用其他探測儀器,監測使用無線通訊工具等違規行為。所有考試科目都不可以提前交卷。
五、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將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供高等學校、用人單位查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歡迎廣大考生對考風考紀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25-83235984,E-mail:jsyz2023@126.com(郵箱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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