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女子學院發布了2025年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具體內容如下。
近日,山東女子學院發布了2025年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具體內容如下。
山東女子學院2025年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山東女子學院2025年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號)精神,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山東女子學院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東女子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山東女子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女子學院,學校國標代碼:1233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 學校地址:長清校區(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大學路23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報名及考試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和計劃學前教育(師范類)專科專業,招生計劃25人。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1.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為全部合格。考生報考前應確保高中應屆畢業信息完整準確,學校將按照要求登陸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數據報送管理平臺下載報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依據有關信息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2.學校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依托學前教育專科專業成立女足班,招收熱愛幼教事業且具有足球運動特長的考生。考生應具有較好的身體素質、良好的足球基礎。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和要求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學校專科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于2025年2月18日—21日,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選報高校和專業。
第十五條 考試辦法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素質測試+筆試”的考試方式,總分為200分,其中素質測試成績100分,筆試成績1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素質測試合格方可進入筆試,素質測試合格最低控制線80分。 1.素質測試(1)時間:2025年3月2日。(2)方式:學校自主組織現場測試。(3)內容和分值:50米跑(40分)和足球比賽(60分),兩項分值共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素質,對足球技戰術、配合意識及對比賽閱讀能力的掌握。 2.筆試(1)時間:2025年3月2日。(2)方式:學校自主組織筆試。(3)內容和分值:滿分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主要通過測試考生在科學兒童觀、時事政治、通識知識、綜合寫作等方面的知識掌握情況考察其職業潛質。
第十六條 考試組織 1.命題。在學校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招生考試保密要求組織命題。 2.評分。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試卷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組考。考試具體要求、時間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會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網址:https://zsxx.sdwu.edu.cn/),請及時關注。
第十七條 報名繳費 1.選報高校和專業。每位考生只可選報一所學校。報考學校的考生最多可以填報1個專業志愿。 2.繳納考試費。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25日—27日繳納考試費,報名結束后學校會在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布具體相關事宜。考試費收取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第五章 成績認定及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素質測試合格但筆試缺考的考生不計算總分,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1.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根據考生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考生總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則進行錄取:按照素質測試成績、筆試成績、足球比賽成績、50米跑成績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 3.計劃調整: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時使用。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第二十一條 已被學校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二條 報名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需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第六章 監督和申訴
第二十三條 山東女子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下開展,并設有監督和申訴電話(0531- 86526878)。凡在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 考生對考試成績或錄取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學校招生辦公室申請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復核。
第七章 培養方式及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五條 專科綜合評價招生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被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學校采取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方式培養,不服從全日制在校學習培養安排的考生予以取消錄取資格和退學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與環節,成績合格者,頒發山東女子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新生入學報到和資格復查
第二十七條 錄取考生需持加蓋本校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和中學階段(人事)檔案到校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將嚴格審查、復核中學(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和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對審核通過的新生進行學籍注冊。
第九章 資助措施及收退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學生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和上級規定不一致處,以國家有關政策和上級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山東女子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網站:http:// www.sdw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xx.sdw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31—86526113
學校地址: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大學路2399號(長清校區)郵編:250300
(來源:山東女子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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