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有網友發帖稱遼寧本溪市一小學生往同學身上倒熱水,造成同學后背及前胸大面積二度和深二度燙傷。而傷人同學的母親在該校擔任副校長。
今天,學校聲明稱,決定給予花啟國校長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張瑩瑩同志東勝小學副校長職務,并調離本校。
受傷同學家長在網貼中稱,其女楊某涵就讀于東勝小學六年三班。10月11日上午第四節課下課時,楊某涵被同班同學趙某晴燙傷。
據家長所述,楊某涵與趙某晴之前并無糾葛,當日因瑣事,趙某晴將飲水機內的熱水灌進水壺,順著楊某涵脖子倒進上身。楊某涵問趙某晴:“為什么要往我身上倒熱水?”趙某晴回復說:“我就是要報復,報復就要報復個狠的。”
事發后,家長第一時間帶楊某涵前往醫院燒傷科進行治療,醫生診斷稱楊某涵的后背及前胸大面積(全身面積的 6%)二度和深二度燙傷。截止到目前,孩子還不敢上學。
圖自北京青年報
楊某涵的父親介紹,孩子是10月11日因為與同班同學發生矛盾被燙傷,事件發生后,經過近半個月的治療,孩子于10月末出院,目前還在家中休養。
由于擔心孩子會留疤,以及孩子接下來還需要一些后續的皮膚恢復性治療,楊先生提出進一步賠償要求,并與涉事對方家長及學校協商。另一方面,希望學校能夠對潑水的女孩調整班級,讓兩個孩子不在一個班級。
對此,趙某晴的母親張女士表示,已給付首期治療費用,關于后續賠償部分,希望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賠償問題。
針對楊先生提到的調整班級的問題,張女士也提出了異議。
網曝家長微信對話截圖
東勝小學官方微信號今天發布聲明,其中提到:
學校在調查處理此事過程中,沒有及時迅速處理,存在工作失誤。
花校長已經代表學校向受傷學生家長正式道歉,取得了受傷學生家長的諒解。明山區教育局黨委站在公正的角度,盡責擔當,積極協調,現場辦公,對此事作了妥善處理。由于學校處理不當并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決定給予花啟國校長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張瑩瑩同志東勝小學副校長職務,并調離本校,對于受害學生的后續治療及賠償工作進入法律程序。
按照校務公開制度,學校將此事進行上述聲明。今后,東勝小學將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刻反思,從嚴管理,細化責任,加強家校溝通,進一步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感謝廣大家長一直以來對東勝小學的關注、關心、理解及支持。
東勝小學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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