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的案件給大家在思想上敲響了警鐘,大家要從身邊的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牢筑思想防線……”4月23日,在浙江省龍泉市教育局黨員夜學會上,浙江省廣播電視大學龍泉分校臨時聘用人員蔡斌的貪污案引發了大家的思考。
蔡斌的貪污案是龍泉市監委成立后辦理的第一起編外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在當地教育系統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談起蔡斌的落網,還要從一場審計說起。2017年4月,龍泉市審計局對浙江省廣播電視大學龍泉分校開展審計工作。在眾多賬目中,審計人員發現了一份簽名中的貓膩?!澳憧催@幾年給學生退款的簽名,雖然看似不一樣,但仔細對比我發現似乎都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帶著疑問,審計人員隨機打通了一位學生的電話,學生的回答證實了審計人員的判斷:學生并沒有收到這筆錢。那,學生的退款去哪了?
審計機關決定將該問題作為線索移交給龍泉市監委。監委工作人員隨即展開調查,和學生核實過程中,有的學生反映這幾天突然收到了退款。這個線索讓調查組人員心中有了數。于是,調查組找到了負責該項退款工作的蔡斌進行談話。蔡斌一開始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已經將大部分退款還給學生,只有少數聯系不上的學生還未完成退款,但因時間久遠,金額瑣碎,具體數額已記不清。
這讓調查陷入僵局,如何找到突破口是個難題。于是,調查組改變方法,聯合公安機關,通過對近幾日給學生退款的賬戶倒查,發現這兩個賬戶均屬于蔡斌的家人,并且近幾日涉及的總金額已達3萬元以上。在掌握了上述證據后,2017年7月31日,龍泉市監委決定對蔡斌進行立案調查。
在證據面前,蔡斌承認了犯罪事實。據蔡斌交待,2011年,自己臨聘于浙江省廣播電視大學龍泉分校協助學校管理計算機房工作。自2013年開始擔任浙江省廣播電視大學龍泉分校與浙大遠程教育學院合作辦學的班主任。雖然自己是一名臨聘人員,但管理著一個班級學生的日常工作,特別是在學生畢業時負責相關退費工作。由于自己家庭生活并不寬裕,日常開支比較大,加之很多學生畢業后也未提及甚至也不知情有相關退費這件事,所以自己就在學生退費這個環節上動起了“歪主意”。
經查,蔡斌在2013年9月至2016年11月間,利用負責管理浙江省廣播電視大學龍泉分校與浙大遠程教育學院合作辦學的職務便利,在報銷學生的教材折扣費、教材費余額和代管費余額的退費過程中,先后分8次通過偽造學生簽名的方式,共套取218名畢業生退費共計人民幣6萬余元,用于個人生活開支。
2017年9月14日,龍泉市監委將蔡斌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8年3月8日,龍泉市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蔡斌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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