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外國語大學官微消息,2022年6月12日中午,一學生在圖書館自習時,咖啡杯被學生尹某某投放異物。12日下午,涉事學生已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女生稱自己咖啡杯被投放異物(圖源:視頻截圖)
據上海外國語大學官微消息,2022年6月12日中午,一學生在圖書館自習時,咖啡杯被學生尹某某投放異物。12日下午,涉事學生已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女生稱自己咖啡杯被投放異物(圖源:視頻截圖)
該女生稱,吃飯回來后發現飲料味道奇怪沒敢喝下,調監控發現尹某某往杯中投放了異物,“還坐在我斜后方觀察我喝沒喝”,發現飲料異常后,女生到洗手間倒飲料,“他還跟在我后面”。她稱,尹某某她還認識,出于害怕的心理,于是報案。
據網友曝光,該男生還是一名保送生,入學時曾作為軍訓代表新生發言。對于此種人面獸心、齷齪骯臟的家伙,必須依法嚴懲,決不輕饒。而且,應該查清其購買藥物的源頭,務求一網打盡、連根拔起,生產銷售此類物品的人,也真的是喪盡天良。
學校通報(圖源:官微截圖)首先給機靈的女生點贊,發現異常,尋根問底,及時報案,就是在保護自己的安全。這件事引發網友的熱議,就是關乎安全感。不管尹某某下的什么“異物”,畢竟是喝到嘴里的東西,不干不凈先不說,要是有毒呢?
往他人杯中投異物,無非是以下幾種可能:一種,是同學之間的惡作劇,投的是可食用或無害的東西,不會給人體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另一種,是為了滿足變態的欲望或報復他人,以投放污穢之物等;還有一種,就是蓄謀已久,直接下毒將人迷暈或造成人身傷害……
尹某某的行為屬于哪一種,動機如何,希望警方快速查明真相,給公眾關切一個回應。可以肯定,如果尹某某的行為屬于最后一種,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因為,根據“投毒罪”的司法解釋,投毒罪的成立并不需要出現不特定多數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財產遭受毀損的實際結果,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投放毒物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構成投毒罪。
如果是第二種,尹某某就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可以對其進行罰款和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這也提醒,不論學生也好,還是打工人也好,都要有保護自己的警惕性,對于水杯或飯盒之類,一定要看管好,不要離開自己的視線。特別是高校的學子要注意,一些學生喜歡用水杯在圖書館或自習室占座,容易給他人可乘之機。
也要特別提醒,有些異物有“味道”,而有些異物你是嘗不出來味道的。只要發現異常,一定要保留好水杯及其內容物作為證據,并及時報警處理,不要認為沒有惡劣后果就算了。
同時,學生們也要明白,往他人食物中“投放異物”,是一件不能開玩笑的事。在一些大學對學生的違紀處分條例中,也有相關條款。比如說東南大學,“投放異物,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這一點,其他學校不妨加以借鑒,以杜絕學生這種沒有邊界感的惡作劇行為。
上海外國語大學表示,學校高度重視此事件,已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協助公安機關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這里,也為學校旗幟鮮明的態度點贊。
在相關的新聞留言區,眾多網友認為,高校應該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讓他們知道,往他人食物里投放異物,不管動機如何,投放的是什么,都可能會造成無法承受,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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