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山東藍翔校長女兒@榮蘭祥女兒榮婷 實名舉報母親孔素英。她表示,母親孔素英在媒體上說的均不屬實,她非法處置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的目的,是想轉移賣房款。并且孔素英早已持有美國綠卡,在美...
4月27日,山東藍翔校長女兒@榮蘭祥女兒榮婷 實名舉報母親孔素英。她表示,母親孔素英在媒體上說的均不屬實,她非法處置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的目的,是想轉移賣房款。并且孔素英早已持有美國綠卡,在美國西雅圖有別墅。目前舉報是否屬實有待查證,孔素英暫未回應。2021年,孔素英曾舉報前夫榮蘭祥公司偷漏稅。
相信全國上下沒有不知道藍翔的吧,學挖掘機技術到山東藍翔,這廣告應該說膾炙人口也不為過。不說其他的,藍翔在知名度上絕對職業學校里的前三甲。 誰能想到,藍翔校長榮蘭祥的女兒榮婷一段舉報自己母親孔素英的視頻,直接登上熱搜。
附聲明原文:
山東藍翔校長女兒實名揭露合謀內幕 我是藍翔技校榮蘭祥的女兒榮婷,關于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被非法處置一事,我們姐妹三人不想再被別人利用,再參與違法的事情,也不想再進去了,所以我們姐妹三人必須將有關事實說明一下:
一、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是教育資產,不是家庭資產。我母親孔素英在媒體上說的均都不實,如2014年9月19日在報紙上說“她生活很困難,靠娘家接濟”等,就是為了博取同情而捏造的。我母親孔素英信教,用了不少錢建廟,而且她也早已持有美國綠卡,在美國西雅圖還有別墅,所以根本不存在生活困難之說。她非法處置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的目的是想把賣房款轉移到國外去。
二、2014年9月3日我們的舅孔德安和姨孔素梅給身在美國的母親打電話說商丘天倫花園小區全部房產被法院查封,要想辦法找幫手搶過來。
三、2014年9月5日母親孔素英和我在美國,孔德安及孔家人打電話給我母親,我在旁邊聽到他們說打架出事了,催促我母親趕緊回國。2014年9月7日母親帶著我從美國洛杉磯飛回北京,在北京漢庭酒店母親召集孔德安、孔令升、孔令榮、孟新軍等人商量賣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屋一事。二姐問房產不是被濟南法院查封了嗎?孔德安說法院查封不管用。
四、母親孔素英帶著我們姐妹三人于2014年9月9日從北京趕到商丘,2014年9月10日晚上在姨孔素芳家里,孔素英、孔德安、孔素芳、孔令榮、孔令升、孟新軍等人再次商量賣房一事,并利用各種理由強迫我們姐妹三人簽了好幾百份空白賣房合同和空白收款收據,不簽字不讓走、也不讓睡覺。所有空白賣房合同和空白收款收據都是在2014年9月10日以后才有的。
五、2014年11月14日,母親孔素英、孔德安、孔素芳、孔令升、孔令榮等人不顧商丘房產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實,組織帶領赫書全、焦玲和他們的幾個兒子,以及陳貴蓮、宋冬云、周堂營、杜保玉等人到天倫花園小區使用武力將藍翔學校看護該小區的人員全部打跑,強行趕出小區。
六、母親孔素英、舅孔德安等人帶著我們于2014年11月14日對外陸續處置出賣該小區房屋,然后開始在孔素芳家、赫書全辦公室、天倫時尚酒店等地先后多次密謀開會商量賣房之事,并按各自勢力劃分了賣房范圍:(1)赫書全、焦玲是黑社會(現已被繩之以法),他們霸占了6000平方米門面樓和小區內22套住宅,價值約1個多億元,并由他們負責賣二號樓;(2)郭新福、陳亞飛、郭銀萍、石長琴一家負責賣一號樓;(3)宋冬云、周堂營兩人負責賣三號樓;(4)孔德安負責賣四號樓。他們強行霸占房產,并在他們認識的圈子內出賣、出租、贈送,造成了很多人涉嫌犯罪。
七、買房人的“房屋轉讓合同”和“收款收據”簽訂日期都是倒簽的和偽造的。在天倫花園小區1號樓4單元1002室、宋冬云家、郭銀萍家以及小區東頭平房等地,買房人和賣房人多次開會商量、密謀串通好把“房屋轉讓合同”和“收款收據”時間都倒簽在了2014年9月2日法院查封之前。所有買房人在買房時都知道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已被法院查封,買房人也說買賣該處房產是涉嫌犯罪,要把合同和收款收據時間改到法院查封前才是合法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法院的查封時間和逃避法律制裁。
八、一開始賣房,交一萬元入住,交五萬元就可以裝修并送空調,買三樓以下的另外再送地板磚,就是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住進來先占下房子,造成人多勢眾法不責眾的局面。天倫花園小區內最小戶型的房子都價值100多萬,但很多人一分錢也沒交就入住了,凡是房屋轉讓合同和收款收據上寫著全款已交清的大部分都是假的。
九、從2015年到2017年,孔德安在陳貴蓮家里(4號樓3單元202室,這是陳桂蓮的房子,登記的是陳貴蓮閨女陳瀅卉的名字),孔德安多次說,咱們是人多勢眾,法不責眾,法院的查封不管用,公安和法院誰也別想收走這個房子,誰也不可能收走這個房子。因為孔德安的岳父是法院高官,小舅子馬云飛是律師,媳婦馬玉潔是公安,并且孔德安帶他公、檢、法的朋友來買房時還穿著公安制服,所以很多人都相信他說的話。
十、2015年3月7日,孔德安、孔令升、孟新軍、祝西奎、祝奎英合伙將小區里價值幾百萬的名貴樹木拉走賣掉。
十一、有的買房人沒交錢的說交清了;交幾萬元的,開收據時填寫幾十萬或交清了;部分買房人交10萬元讓賣房人開60萬元的收款收據等,然后買房人再給賣房人打個50萬的借條或欠條。還有部分合同和收款收據都不是我們簽的名字,有五、六個人模仿我的筆跡簽訂合同和收款收據。比如小區1號樓3單元401室王素云,實際上只交給榮鑫10萬元購房款,卻讓賣房人開了678224元的收據,之后又給榮鑫打了一張388884元的借條(附王素云借條)。另外,王素云有一張10萬元的收據寫著我榮婷的名字,這不是我簽的字,這張收據是假的。還有部分雖然沒有借條或欠條,但注明房款已交清的這種情況都是假的,實際上只有部分交錢。打借條和注明房款已交清的目的是為了對抗法院執行房子用的,實際上房屋轉讓合同和收款收據上記載的數字都是假的。很多戶都是這樣做的。
十二、母親孔素英讓我們姐妹三人去好幾個銀行辦了卡然后交給她,有中國銀行、農業銀行、郵政銀行、工商銀行、中原銀行,這些卡都在孔素英和孔素芳等人手里。我們的銀行卡號是誰告訴你的,誰讓你往銀行卡里打的款就抓緊時間找誰要錢。
十三、母親孔素英、孔德安、宋冬云、周堂營、郭新福、郭銀萍、石長琴、赫書全、焦玲等賣房人多次給買房人開會說:“賣房犯法,買房也犯法。不管誰收的錢、誰賣的房,對外都要說是法院查封前買的,把錢交給榮婷和榮鑫了,只有這樣才能保住房子,才是合法的,才不會犯法”。
十四、母親孔素英送給商丘李洪道律師很多錢,還送了兩套房。作為法律人士的李洪道律師也說:“只要把合同和收款收據的日期改到法院查封前,賣房子就是合法的”。
十五、為了阻止和妨礙公、檢、法執行天倫花園小區房產,母親孔素英、舅孔德安和姨孔素梅等人長期雇一批老頭和老太太在小區,每個月給他們發工資,還在小區里裝了警報器,他們的工作就是只要公、檢、法來執行房子,他們就打開報警器,緊接著圍上去又哭又鬧。母親孔素英、舅孔德安和姨孔素梅承諾凡是跟公、檢、法鬧事的人或者是能找到厲害關系的人,就給他們送房子。比如:一位賣保險的女士,她跟濟南公安、法院鬧得厲害,就給她獎勵了一套房,這是脅迫經我手給她改的合同,寫的全款已交清,但并沒交一分錢,像這樣疏通關系送出去的房子還有很多很多。
十六、母親孔素英及其娘家人逼迫我在小區里做一些事、說一些話,并且讓有些人錄下視頻以此讓更多的買房人補交房款和對抗執法機關。這些話都是母親孔素英、孔德安、孔令升等孔家人以及宋冬云、郭銀萍、武廣才、周堂營等逼迫我說的。每次開會,他們怕我不按照他們說的做,不管我去哪都讓孔令升、宋冬云、郭銀萍、武廣才、周堂營等其中一人跟著我監視我。
十七、這四伙賣房人為了催要房款,帶著很多人到小區買房人的家里停水停電,動不動就威脅他們,連打帶罵,這些年在小區內發生過很多次打架。郭新福的媽石長琴、姐郭銀萍、龐月萍、王銀花、宋冬云、周堂營等人多次組織收錢上訪告狀,給政府施壓、收錢搞虛假訴訟、假裝跳樓、圍攻法院和公安等等。
十八、2016年,我在外地,母親孔素英給我打了幾十次電話讓我回去。母親說小區都被孔德安、孔素芳、孔令升、赫書全、焦玲、郭新福、郭銀萍、宋冬云、周堂營等人控制了,我們姐妹三人簽的空白合同和空白收款收據都在他們手里,本來雇傭這四波人是來當幫手的,結果引狼入室,連小區也進不去。母親孔素英說這幫人各賣各的房,各收各的錢,她一毛錢都收不到,也賣不了房,讓我回去幫她簽字賣房。在母親的糾纏及精神折磨下我就回去重新簽了一批合同,凡是我榮婷一個人簽字的合同,都是這次簽的。
十九、2017年6月15日商丘市柘城法院開聽證會之前,這些買房子的要提交資料,母親孔素英、宋冬云、周堂營、郭銀萍及其他一些買房子的找我讓我回去改合同,說只有這樣才能保住房子。有一次郭銀萍還把我堵在一個叫“派”的快捷酒店,無奈之下在宋冬云周堂營家、郭銀萍家,我被逼著一共改了100多份全款已交清的賣房合同和收款收據,其實這些都是假的。后來我被柘城法院懸賞五萬元追捕,才徹底明白這是違法犯罪的事。
二十、2017年底母親孔素英跟我說,讓我承認收了一個億現金,公安人員要是問我錢去哪了,就說被我賭石頭賭沒了。 二十一、2019年我被抓之前,孔素梅拿她女兒微信聯系我,要求我承認焦玲在看守所跟公安人員說的,交給我2000萬現金一事,我確實沒收到過這筆2000萬現金。在2019年8月29日我進看守所后遇到焦玲,她說:“你這個小閨女,不要亂說話,我已經找好關系,馬上能出去就沒事了,如果你亂說話,我就找人弄死你”。實際上赫書全、焦玲一分錢沒拿霸占六千多平米的門面樓,這些年光租賃費就收了二千多萬,就拿租賃費給我155萬元。現在赫書全、焦玲和五個兒子及其手下二十多人被判為商丘最大的黑社會。赫書全判了25年,其他人也都判了十幾二十年。
二十二、現在小區內未搬出的有三四十戶,這里面有一幫是孔家人花錢從社會上雇的老頭、老太太和殘疾人,還有部分人向法院交完房后又搬進去的,這些都是孔家的核心骨干,剩下的就是徐曉靜(郭新福媳婦)、石長琴、郭銀萍、郭金艷、宋冬云、周堂營、武中寶、龐月萍、馮艷花、朱紅興、王銀花等人及其他們的親戚朋友。這些人害怕,他們之所以不搬出,是怕他們搬出小區后,真正交錢的買房人會找賣房的三家人和孔家人退錢。實際上這三家賣房人和孔家人的犯罪事實還有很多很多,揭開蓋子甚至比赫書全焦玲還要嚴重。
二十三、母親孔素英和姨孔素梅迄今為止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直到現在還執迷不悟,不僅毀了自己的家庭還毀了自己的子女。直至今日還繼續帶領非法占有人不停的到北京上訪告狀,往全國各地郵寄各種誣告信,花錢雇人在媒體上發布虛假不良信息。在此我們奉勸母親孔素英和姨孔素梅不要再參與組織犯罪,不要再裝可憐蒙蔽大家,你們的所作所為只會害了自己和更多的人。
二十四、我們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后不會再被任何人利用,更不會再參與犯罪。任何打著我們旗號從事違法犯罪的行為,都與我們無關。誰觸犯法律就由誰承擔法律責任。
在視頻中,榮婷提到關于商丘天倫花園小區房產被非法處置一事,我們姐妹三人不想再被別人利用,再參與違法的事情,也不想再進去了。 有人說到底什么事情,能讓女兒背叛母親,簡直真是大義滅親呀,這得有多大的仇呀。
但是注意榮婷的措辭,不僅僅是她大義滅親,而是不想再參與違法的事情,也不想再進去了。這幾個再字表示了,榮婷姐妹三人曾因為違法的事情(其實是當年她們父親舉報所致),被拘留進入管制機構。估計里面的生活不堪回首,而她母親孔素英卻安然無事,這是這樣的情況才會讓她們站出來舉報母親。
先了解一下校長家庭、和大多數豪門恩怨一樣,榮蘭祥和孔素英相識于微時,兩人是聯手創業,患難與共走過來的。 最初,準確地說,是1984年,兩人在濟南租了幾間教室,成立了“天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運營十多年后,積累了不錯的口碑,開始擴張,建立分校,進行工程機械、美容美發、摩托車維修、電焊等技能培訓。 2006年前后,當家喻戶曉的表演藝術家唐國強喊出“挖掘機技術哪家強,中國山東找藍翔”,藍翔真正“出圈”,品牌影響力空前高漲。 盡管藍翔沒有上市,公司業績等數據沒有公開,但可以對比教人炒菜的“新東方”。
數據顯示,新東方烹飪教育2018年的收入達到19億元,2019年,“新東方烹飪”運營者中國東方教育登陸港交所,創始人吳俊保一躍成為百億富豪。 相比于新東方烹飪,藍翔有過之而無不及,榮蘭祥自然也是家大業大。藍翔技校人士估算,榮蘭祥個人資產至少10億元以上,加上各地房產,達數十億元。 創業有成,正是共享成果的美好時光,這對育有6個孩子的夫妻,關系卻不斷惡化。 2013年,兩人開始打離婚官司,一直沒離成,主要原因是財產分割沒有達成共識。其中,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價值1.8億元的天倫花園和藍翔技校30年的收益是離婚財產分割的最大部分。 也是因為走到了財產爭奪的地步,2014年,藍翔技校副校長率隊,奔赴河南商丘,與孔素英的家人干了一架,打斗中,榮蘭祥的岳父孔令榮受傷。
最后,兩邊各拘留四人。 發生“毆打岳父”事件后,榮蘭祥的離婚大戰引發外界諸多關注。孔素英向媒體爆料榮蘭祥超生:兩人育有6個孩子——4個女兒、2個兒子。 據孔素英表示,“只有1個女兒戶口在榮蘭祥本人名下,2個孩子在孔素英戶口下,3個孩子在榮蘭祥弟弟戶下。”此外,榮蘭祥還持有北京順義、河南商丘、山東濟南3張姓名、住址、出生日期不同身份證。這就是名震江湖的“藍翔跨省打架”事件,雖然迅速平息,但引起的“余震”,至今沒有停歇。 打架事件后,孔素英立即反擊,曝光了各種與榮蘭祥有關的“猛料”。
場面越來越難看,外在的和平已經沒法維持,2016年,兩人正式離婚。 離婚表示夫妻關系結束,卻是兩人對決的升級。離婚時,法院判定:藍翔技校存續期間不得分割;藍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公司因經營場所、人員、資金等方面與藍翔技校彼此混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范圍,不得分割;沒離婚之前,孔素英私自出售夫妻共有的部分房屋,現在需要付給榮蘭祥20多萬元。
你沒看錯,豪門離婚,女方沒分到財產,反而要倒賠20多萬,但這只是“小菜”,很快,榮蘭祥申請財產保護,進而向法院舉報孔素英違規處理被查封的145套房產。結果,孔素英被判2年3個月。 更慘的是,三個女兒也牽涉其中,進了監獄:一個女兒已經被取保候審,另一個女兒不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還有一個女兒仍羈押候審。
據媒體報道,孔素英曾通過朋友向榮蘭祥傳話,表示只要孩子能出來,自己愿意放棄所有財產訴求,但被榮蘭祥拒絕。 今年4月,孔素英刑滿釋放,剛出監獄門口,濟南警方又將其帶走,她再次成為犯罪嫌疑人。有人說因為同一個罪名,也有說法是有新罪。 媒體稱,孔素英的兒子為她辦理了取保候審,而孔素英在繼續舉報榮蘭祥涉嫌多種犯罪行為,也打算就其被判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進行申訴。 顯而易見,榮蘭祥與前妻這場纏斗,遠遠沒有到偃旗息鼓的時候。
關于視頻中女兒為什么這么做,情有可原。 因為她們涉及到的這個房產已經被法院查封,而她母親聯合娘家在明知法院已經查封的情況下,簽合同把房子賣了(偽造合同日期在法院查封前)。 你可能有疑問,這跟女兒有啥關系?要不說坑女兒呢,賣房的收據和合同,全部讓三個女兒簽的字,甚至還有模仿女兒筆跡簽的字。 先不管她們這個房產糾紛是怎么回事(即便是有糾紛,也應該在法律框架下解決),而她們賣法院已查封的房子,并偽造合同,本身就違法了,她女兒不想背鍋(原文說的被利用)所以才這么說啊。
看了一下舉報信,這絕不是大義滅親,而是出于“自保”。 事情源于其父母的一場離婚案,其母親在離婚時認為某某小區(幾百套)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想要分割。 但其父親認為某某小區的房產屬于學校的教育資產,不同意分割,于是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把某某小區的房子全部做了訴訟保全,即查封。 其母親一看房子被查封,叫上娘家人和一伙“黑社會”,接管了整個小區,然后開始賣房。 根據法律規定,被查封的房產是無法交易的。但是只要買家在查封前就簽訂書面買賣合同,并實際占有房屋,是可以通過執行異議的方式“合法對抗”查封的。
其在舉報信中也提到了這一點: 母親孔素英送給商丘李**律師很多錢,還送了兩套房。作為法律人士的李**律師也說:“只要把合同和收款收據的日期改到法院查封前,賣房子就是合法的”。 于是,其母親為了能夠順利把已查封的房子賣掉,就讓其“倒簽”了一堆合同和收據,最后東窗事發,包括她們母女在內的多人,因為違法處置法院已查封的房產,而被采取了刑事措施。 所以,這封舉報信實際上就是其為了和其母親劃清界限,以便“減輕”或不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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