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
據密云教育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制定本意見。該意見經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辦公會研究通過,并報區政府批準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捍衛“兩個確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積極落實全國和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大力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入學機制,嚴格規范秩序,確保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區教委組織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有序規范,嚴格規范程序,嚴肅執紀問責,確保平穩有序。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等因素,堅持多校劃片為主的入學方式,優先保障本市戶籍學生在學區內就讀。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
1.小學入學。凡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須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按區教委劃定的學校服務片區免試就近登記入學。
本市外區戶籍無房家庭在密云區工作、居住,其子女擬在密云區入學的,按密云區相關規定辦理。
2.初中入學。區教委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等因素,劃定學校服務范圍,依據學生戶籍和提供的住房憑證等材料統一分配入學。
學籍在本市外區,戶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區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到密云區中學就讀,學生家長須按規定時間到區教委辦理登記手續,由區教委統一分配入學。
(二)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方式與本市戶籍相同。
(三)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簡稱審核申請人)在本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審核申請人持本人在密務工就業材料、在密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區)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后進入入學程序。
1.申請入小學一年級就讀的適齡兒童,應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審核申請人持“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密云區就讀批準書”到區教委確定的小學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區教委協調解決。
2.申請繼續在密云區就讀初中的本區學籍小學畢業生,應持“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密云區就讀批準書”和相關材料到就讀小學進行初中入學登記確認。
3.申請到密云區就讀初中的非本區學籍小學畢業生,應持“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密云區就讀批準書”和相關材料到區教委進行初中入學登記確認。確認通過的,區教委為其進行初中入學信息采集。
區教委依據《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北京市密云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實施細則》,并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范圍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
(五)其他情況
區級以上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工作要求
(一)規范入學流程
區教委依據市教委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報區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示。區教委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各鎮街(地區)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二)實行計劃管理
區教委將充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加強入學需求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制定招生計劃并報市教委備案。
(三)做好政策宣傳
及時公布當年義務教育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范圍、招生計劃和校額到校政策。
(四)嚴肅入學紀律
各校要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工作程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冬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監督舉報電話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監督舉報電話:69042401(內審科)
小學入學咨詢電話:69041914 69046859(小教科)
初中入學咨詢電話:69041521 69040114(中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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