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新聞發布會在京舉行。
8月17日上午,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以下簡稱北京“雙減”)新聞發布會在京舉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委新聞發言人李奕在會上介紹了在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上,嚴格審批準入、控制培訓時間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確保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于2021年底前有效減輕、兩年內成效顯著,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李奕介紹了北京“雙減”的目標,并指出,在規范校外培訓方面,要堅持從嚴治理,防止無序擴張,嚴查各類違規行為和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為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創造有利環境。
在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方面,李奕表示,北京將嚴格審批準入,“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
同時,嚴格控制學科類培訓時間,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據了解,在此前北京舉行的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中,北京已建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平臺,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科學管理,實現資金、學生、教師、課程、機構“五個管起來”。
李奕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未來要繼續完善學科類培訓管理服務平臺,動態掌握學科類培訓的培訓內容、培訓材料、教師資質等信息。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雙減”政策明確規定,要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李奕表示,要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的經營活動監管,落實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落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
同時,要嚴禁資本化運作,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此外,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等。
據悉,“雙減”政策九個試點地區中,廣州已于日前出臺了“雙減”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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