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群眾、學生和家長可舉報校外培訓機構借學校名義招生等行為。
7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官方微信公眾號“內蒙古教育發布”公布了自治區及各盟市“雙減”舉報渠道的公告,明確提出,廣大群眾、學生和家長可舉報校外培訓機構借學校名義招生等。
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曾明確提出,各地要設立監管平臺和專門舉報電話,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為落實相關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公布了自治區教育廳和各盟市教育(教體)局監督舉報網絡平臺、電話、網址和郵箱。
根據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借學校名義招生、占用學校辦學資源、辦班收費行為,違法違規舉辦校外培訓機構行為,中小學及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培訓行為,校外培訓機構超前超綱培訓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等都在舉報受理范圍之內。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表示,廣大群眾、學生和家長可通過電話、郵件、留言或掃描二維碼等形式進行舉報,其中,電話受理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其他渠道受理時間為全天24小時。
“可以實名舉報,受理單位嚴格落實保密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表示,自治區教育廳和各盟市教育(教體)局將對收到的舉報信息進行認真核查處理,同時在“內蒙古教育發布”公眾號設立曝光臺,對查證屬實的典型問題予以曝光,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學校、機構的責任人和涉事教師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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