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促進沛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師資隊伍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促進沛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師資隊伍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江蘇省沛縣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s://hrss.xz.gov.cn/)、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進行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等詳見《江蘇省沛縣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3月28日-2007年4月7日之間出生),博士生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4年3月28日-2007年4月7日之間出生)。
6.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學歷應聘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崗位表》中“專業”條件由各主管部門(單位)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7.教師資格條件:①應聘沛縣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崗位的2025年畢業生須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是指任教學科符合招聘崗位要求。②應聘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學校和徐州安保中等專業學校崗位的應聘人員應取得與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是指任教學科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可暫緩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三年內不能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2025年10月7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④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
⑤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⑥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⑦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pxfg.djwenhua.top。
1.報名、資料上傳、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7日17: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8日17: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9日12:0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9日16:00;
5.繳費時間:2025年3月28日09:00至4月10日12:00。
報名、資料上傳、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二)網上確認
1.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見附件1)。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聯系縣人社局(聯系電話:0516-68867373),申請辦理筆試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在2025年4月11日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試安排
招聘崗位要求是“研究生學歷,取得相應的學位”的,進行適崗評價。適崗評價由沛縣教育局進行組織,主要考察專業綜合素質及崗位適應能力,適崗評價采取面談等形式,每人適崗評價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根據適崗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按不高于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參加),適崗評價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適崗評價不通過者退還報名費100元。
考試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地點設在徐州市區。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和學科教學設計能力,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學習用書,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按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和筆試成績一起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進行公布。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以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③《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網簽證明);
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
⑤學院或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
⑥免試認定證明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s://ntce.neea.edu.cn/打印)。
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個人無工作承諾書》(附件2);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并按順序排放,以上材料原件審核后返還本人,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因應聘人員提供的通訊方式無法聯系到其本人,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按面試準考證要求參加面試。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復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復審結果如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采用模擬授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備課30分鐘,模擬授課13分鐘,現場答辯2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中招聘崗位要求是“研究生學歷,取得相應的學位”的
總成績=面試成績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現場簽訂就業協議。面試成績相同時,則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加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體檢
考察、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公布。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考察體檢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體檢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放棄崗位情況的,依次遞補。
主管部門(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并組織實施考察體檢。因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應聘沛縣教育局直屬高級中學崗位的,由沛縣教育局按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總成績并列者,視情形進行加試)選崗。崗位一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將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公示期無異議人員,沛縣教育局審核后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辦理相關后手續后,招聘單位按規定與擬聘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招聘咨詢
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進度,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沛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516-89618362
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學校咨詢電話:0516-80366515
徐州安保中等專業學校咨詢電話:0516-89655072
九、招聘工作監督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516-68867373
十、招聘工作監督
沛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516-68869398
舉報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江蘇省沛縣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
2.《個人無工作承諾書》
3.《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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