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師資隊伍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決定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師資隊伍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決定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豐縣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xz.gov.cn)、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發布,具體崗位名稱、招聘人數、資格條件和相關信息詳見《豐縣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9年3月26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間出生)。
6.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①“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
②《崗位表》中“專業要求”條件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豐縣人社局和豐縣教育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③具備《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7.2025年畢業生可提供高校免試認定證明或取得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是指任教學科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任教學段可以高就低使用。本次公開招聘對應聘人員戶籍不作要求。
8.本次公開招聘對應聘人員戶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2025年10月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④有《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要求不得從事教師職業的情形;
⑤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點擊“豐縣面向2025年畢業生公開招聘編制教師”批次下方的“注冊報名”進入報名頁面,按照網站提示完成網絡報名。
1.報名、資料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1日16:00;
2.資格初審: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2日12:00;
3.陳述和申辯: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2日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3日10:00;
5.繳費確認: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3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豐縣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申請辦理筆試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5年4月4日14:00起登錄報名網址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網上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在2025年4月3日17:00-18: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視為自動放棄。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試安排
考試由豐縣人社局和豐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地點設在徐州市區。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報考崗位學歷要求“研究生”的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
1.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學習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4.筆試閱卷結束后,研究劃定筆試合格線。筆試成績公布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
(二)資格復審
在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以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聘通知欄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2025年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2.相應教師資格證件或高校免試認定證明(注明學段、學科)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無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
4.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已取得學歷、學位證的人員須提供)
5.《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或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開具的網簽協議空白證明)(附件4,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打印);學院或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提供)
按2025年畢業生報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其他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2.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無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
6.基層服務項目志愿者和服義務兵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以上材料原件審核后返還本人,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因應聘人員提供的通訊方式無法聯系到其本人,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應聘人員對資格復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豐縣教育局提出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按面試通知單要求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通知為準。
面試采用模擬授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備課30分鐘后,①模擬授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70分。②答辯,時間為5分鐘,總分30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研究生學歷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豐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選崗和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以模擬授課成績高者優先,模擬授課成績再相同的,組織加試(下同)。
豐縣教育局按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一經選定,不得更改,現場簽訂就業協議。
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考察體檢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體檢通知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招聘通知欄(http://218.3.233.8:8181/Default)發布,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
豐縣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豐縣教育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豐縣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因考察體檢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豐縣教育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將在豐縣人民政府網“豐縣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18.3.233.8:8181/Default)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公示期無異議人員,豐縣教育局審核后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辦理相關后手續后,招聘單位按規定與擬聘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放棄聘用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招聘咨詢
豐縣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0396925;
網上技術咨詢電話: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九、招聘工作監督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516-89215163
十、招聘工作舉報
豐縣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組舉報電話:0516-89118626
咨詢、舉報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
豐縣教育局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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