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為切實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事業單位10家,計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20名。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23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間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4.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2月2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12月2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姜堰區衛健委)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郵箱:jwr88086072@163.com。
報名時間:
2023年6月19日8:30—6月21日17:30,逾期不予補報。
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6月19日8:30—6月22日17:3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6月19日8:30—6月23日17:3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6月19日8:30—6月23日17:30。
2.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為一個PDF文件,文件名格式為:報考單位名稱+崗位名稱+姓名)發送至報名郵箱。報名材料的順序如下:
(1)《泰州市姜堰區2023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一頁);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填好個人信息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學校要求網簽畢業生就業協議的,須提交本人是否簽約的頁面截圖);
2022年及以前的畢業生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簽約的網簽頁面截圖)以及檔案托管證明;
委培、定向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5)社會在職人員、已簽約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就業協議)證明;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材料。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姜堰區衛健委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體檢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執行《泰州市姜堰區2023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姜堰區衛健委提出書面申請,姜堰區衛健委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姜堰區人社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由姜堰區衛健委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6月20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未同意或姜堰區人社部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工作結束前登陸報名郵箱,確認是否收到資格初審單位的回復,如未收到,須電話咨詢資格初審單位予以確認。報考人員因未電話確認,造成郵件延誤或未送達指定報名郵箱,視為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23年6月26日8:30-17:30,逾期不予改報名。
4.領取準考證
(1)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姜堰區衛健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地址:泰州市姜堰區馬廠西路100號。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須同時提供報考人員和代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領取時間將在指定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3)領取《準考證》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證件照2張,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特困家庭報考人員,憑有關證件原件予以減免。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7月7日上午8:30-10:30。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指定網站公布。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卷面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50分,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內容為各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姜堰區衛健委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對面試人選,由姜堰區衛健委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所有報名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姜堰區衛健委陳述申辯。資格復審合格后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選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由姜堰區衛健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姜堰區衛健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空缺時,從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姜堰區衛健委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姜堰區衛健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108586(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監督電話∶0523-88101241(姜堰區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組)
0523-88869415(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郵箱:TZgkzpjbyx@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部門公告)
附件1:《泰州市姜堰區2023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市姜堰區2023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泰州市姜堰區2023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泰州市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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