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進一步優化衛健系統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江蘇省如東縣部分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高層次...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進一步優化衛健系統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江蘇省如東縣部分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5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3年江蘇省如東縣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如東人才網(http://www.rdrc.com.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1982年4月至2005年3月期間出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1977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放寬至1972年4月以后出生;省級以上(含省級)學(專)科帶頭人、省級以上(含省級)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以上專家可放寬至196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并未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并未繳納社會保險,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報名當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4)報考護師崗位的人員,聘用前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或已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否則不予聘用;報考其他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崗位簡介表》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每批次報名截止后6個月內,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如東縣衛健系統在編人員;
(7)每批次報名截止后6個月內,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郵箱提交電子報名材料,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每次報名限報一個崗位。
2.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所有崗位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3.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崗位報名及初審情況原則上每季度啟動一次考試程序。每次面試考核結束后將在如東人才網公布招聘結果及崗位動態核減情況。
4.首次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4月25日,第二次、第三次應聘人員根據公布的招聘崗位和動態核減崗位情況進行報名,截止時間分別為7月25日、10月25日。應聘人員每次報名僅在此次報名起止時間內有效,如若錯過此次資格復審等招聘活動,仍需應聘的,須在下次報名起止時間內,根據招聘崗位動態情況再次按要求提交電子報名材料。
每次報名時,應聘人員應謹慎提交報名材料,若提交多個崗位報名材料的,將把報名時間內最后一次發送的有效郵件內材料確定為此次最終報名材料。
5.報名郵箱:rsk84517004@163.com,郵件主題備注名為:2023長期+招聘單位+崗位代碼+姓名。以下材料原件依序掃描匯總為一個PDF文檔上傳郵箱:
(1)《2023年江蘇省如東縣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員按照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填寫完畢自行打印,簽好姓名后掃描;
(2)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招聘活動全程使用,與資格復審、考場等現場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3)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1年、202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并未繳納社會保險的高校畢業生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
(4)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即進入資格復審和考試程序。
2.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資格初審及陳述申辯
1.資格初審: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到報名截止日,初審結果在一周內(節假日順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請應聘人員及時查看。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在每次報名時間內,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未資格初審或未通過資格初審,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陳述申辯: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向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聯系方式:0513-68508066。陳述申辯時間分別為每次開始報名時間至2023年4月26日、7月26日、10月26日的16:00。
應聘人員因未及時查看資格初審意見或對資格初審意見未陳述申辯者,視為知悉并認可資格初審意見。
3.對初審異議的處理:分別為每次開始報名時間至2023年4月27日、7月27日、10月27日的上午11:00。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資格復審和考試組成。
(一)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要求等具體事宜將在如東人才網(http://www.rdrc.com.cn)公告。請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予以關注,逾期未參加的,視為主動放棄。
3.所需資料: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郵箱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兩份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證件照2張,到指定地點參與現場資格復審。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審核,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審核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資格復審。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
5.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如東人才網(http://www.rdrc.com.cn)公示。
(二)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
1.通過資格復審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的考生可參加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的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人員攜帶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遲到者視為棄考。
3.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成績相同,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如東人才網(http://www.rdrc.com.cn)公示。體檢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及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性等。
(三)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如東人才網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2023年畢業生在公示結束一個月內簽訂就業協議,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社會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報考護師崗位的人員,聘用前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或已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否則不予聘用;報考其他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崗位簡介表》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①在招聘單位規定期限內,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②2023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員。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相關政策
擬聘人員符合我縣東委[2021]6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意見》條件的,醫學類博士畢業生(具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協議的,試用期(一年)結束后,給予150萬元生活補貼,分5年兌付。
醫學類碩士畢業生(具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規培證),試用期(一年)結束后,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協議的(不含規培時間),給予40萬元生活補貼,分5年兌付。
引進學(專)科帶頭人(需經主管部門認定,下同)、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以上專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協議的(全職在如東工作),工資待遇實行年薪制。省級學(專)科帶頭人、省級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以上專家年薪可享受150萬元;地市級學(專)科帶頭人、地市級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以上專家年薪可享受100萬元。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13-68508011(如東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七紀檢監察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八、本《公告》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68508066(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2023年江蘇省如東縣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
2023年江蘇省如東縣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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