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務員補充途徑,優化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市委組織部批準,2021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
為進一步拓寬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務員補充途徑,優化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市委組織部批準,2021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基層機關(單位)公開遴選2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司法行政人員2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面向無錫市各市(縣)區及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及各市(縣)區經批準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且報名前需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因機構改革原因涉及人員劃轉的,轉隸前后的工作時間可累算)。符合在本地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職位查詢
職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通過現場方式進行,時間:2021年8月5日9:00至8月13日16:00(周末除外),地點:無錫市崇寧路50號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5樓502辦公室,報考人員將本人的《2021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提前發送至987514892@qq.com。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報名表(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張)1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曾受表彰或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對填報信息真實性負責,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將取消報名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必要時可要求報考人員按審核意見補充相關內容。報名時間截止前未補充的,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本次公開遴選開考比例為3:1。報名時間截止后,職位未達開考比例的,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根據報名審核情況研究已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能否進入筆試環節,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通知相關報考人員。
(二)筆試與面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能力,考察內容為公文及材料寫作,滿分為100分。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須達到60分。筆試時間: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30,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選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進入面試的報考人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總成績(筆試加面試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公布。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三)體檢與考察
入圍體檢人員到無錫市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及規定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將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違紀違規情況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若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情況,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委組織部批準。
(四)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考察結束后,公開遴選人員名單在有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遴選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委組織部批準。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規定及程序,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報市委組織部審核,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3.任職。對遴選人員根據個人原職級情況及相關規定確定職級。
四、其他事項
在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根據疫情發展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調整,并另行發布公告。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2021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人員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書》,及時關注無錫法院網相關公告。
政策咨詢電話:82226095、82226658
咨詢時間: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
監督電話:81827482
信息發布網址:無錫法院網(wxzy.chinacourt.gov.cn)
附件(點擊下載查看):
3.2021年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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