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據《江蘇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7]27號)等有關規定,宿遷市...
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據《江蘇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7]27號)等有關規定,宿遷市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遴選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
12名(其中行政法領域8名,民商法領域4名)。
二、遴選范圍
面向全省,以宿遷地區執業律師為主體,吸收外地優秀執業律師為補充。
三、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2、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證書,且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
3、嚴格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無刑事犯罪記錄;
4.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在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5、熱心政府法律實務,年齡在3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5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可以采取電子郵件(聯系郵箱:sqsfzb@163.com)和郵寄兩種方式(地點:宿遷市人民大道1號群眾大廈7樓市司法局701室)。報名人員需提供本人填寫的報名表1份,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從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報名的,請提供上述報名所需各類材料原件掃描件。
報名咨詢電話:0527--84362573。
五、遴選程序
向社會發布遴選公告,接受個人報名;遴選公告期滿后,由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市司法局)負責審查報名人員資料,公示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復核參加考試人員資格,采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遴選法律顧問候選人,并將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政府審定后聘任。
六、其它事項
為保證遴選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遴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名者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宴請送禮,不得請托賄選;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宿遷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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