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廳將開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蘇教辦社政函〔2024〕3號
各高等學校:
根據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廳將開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一)項目類別
1.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以下簡稱重大項目),擬設立180項左右,其中單列面向專職思政課教師和專職輔導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項目(以下簡稱思政重大項目)。
2. 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其中單列面向在一線從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專題項目(以下簡稱思政專項)。
(二)申報學科范圍
(1)馬克思主義;(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管理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心理學;(22)體育學;(23)統計學;(24)港澳臺問題研究;(25)國際問題研究;(26)交叉學科/綜合研究(按照“靠近優先”原則,備注1個主要學科)。
思政重大項目和思政專項的學科范圍限選(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內容
1. 重大項目應聚焦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與現實需求,加強對教育改革、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理論、學術前沿和文獻資料整理等方面研究。
2. 一般項目主要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需要等方面開展研究。
3. 思政重大項目和思政專項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和增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思想性、理論性和親和力、針對性為主要研究內容,以闡釋師生關注的社會現象和熱點問題、為師生釋疑解惑為導向,通過深入研究,推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論與實踐創新。
(四)研究周期
重大項目為3年,一般項目為2年(計算時間均從立項之日算起)。
(五)資助經費來源和額度
1. 重大項目由省教育廳給予經費資助,每項資助額度為6萬元,分別于項目批準立項時、通過中期檢查后各撥付批準經費的40%,結項驗收后撥付20%。鼓勵各項目依托高校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一定比例的經費資助。
2. 各項目依托高校按要求落實一般項目的資助經費,每項不低于1萬元。對未按規定給予資助的高校,省教育廳將取消其下一年度該類項目申報資格。
二、申報資格
項目申報人須為省內高校在職、在崗的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學術道德,在申報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能獨立開展和組織研究工作。各類項目申報人資格的具體要求為:
(一)重大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夠實際承擔項目研究與組織實施工作,具有高級職稱,或已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中級職稱。
(二)一般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為加強對中青年學術骨干的扶持與培養,一般項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員申報。
(三)所有項目不得跨類兼報。每個項目只能有1個申報人,項目申報人同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重大項目的項目組成員(不含項目負責人)不超過5人,一般項目的項目組成員(不含項目負責人)不超過3人。項目組成員均須參加項目研究工作,對研究工作有實際貢獻。
(四)思政重大項目僅面向專職思政課教師和專職輔導員申報。其中,輔導員申報資格可放寬至取得碩士學位并具有中級職稱,同時應具備4年及以上輔導員工作經歷。
思政專項申報人必須為申報時在一線從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滿1年以上的人員,主要包括專職思政課教師、專職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專職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和立項:
1. 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和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在立項結果公布前,如申報人新增獲批立項上述各類項目中的任一類,有關高校和項目申報人應主動向省教育廳撤回項目申請)。
2. 近2年被作撤項處理的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 經查實,違反學術道德和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員不得申報。
4. 為鼓勵申報更高級別的研究項目,連續2次獲批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人員暫停1年同層次項目申報資格。
三、申報限額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限額申報,超過限額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一)重大項目
1. 具有6個及以上哲學社會科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的高校限報15項,具有1-5個哲學社會科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的高校限報12項,具有哲學社會科學一級學科碩士點的高校限報8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報6項,高職高專院校限報2項,獨立學院限報2項。
2. 除上述限額外,各高校可申報思政重大專項2項,其中專職思政課教師限報1項、專職輔導員限報1項。
(二)一般項目
1. 具有哲學社會科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或碩士點的普通本科高校限報一般項目20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報一般項目16項,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限報一般項目8項。
2. 除上述限額外,普通本科高校限報思政專項10項,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限報思政專項6項,其中專職思政課教師和專職輔導員申報的項目總數不少于40%(四舍五入)。
四、申報流程
見附件1。
五、項目任務和成果有關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應結合研究實際,認真制定科學可行、注重質量的目標任務。所有項目經批準立項后,項目負責人填報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一般項目申請書》(見附件2、3,以下簡稱《申請書》)即為項目合同。項目負責人要按照《申請書》約定的目標任務開展研究,并按照要求在信息系統定期填報研究進展,本課題預期研究成果與目標任務將作為項目評審立項、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的重要依據,原則上均不得變更。
(二)項目產出成果應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研究內容與研究課題密切相關,主要成果由項目負責人主持完成并作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為:系列論文、專著、研究報告等。
(三)重大項目應取得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標志性成果。系列論文應在CSSCI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國內(際)索引期刊發表。專著類成果需達到一定體量字數要求。研究報告類成果應有市廳級及以上黨政部門采納或市廳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實際效果(需提供黨政部門采納或批示的證明)。
六、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好年度項目的申報工作。要對申報材料逐一審核,嚴把意識形態審查關和學術質量關,本著寧缺毋濫原則,擇優推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
(二)項目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
(三)今年的申報工作采取線上方式,學校和項目申報人要按照申報流程和時間節點(見附件1)完成申報工作。申報系統網址為(https://info.jse.edu.cn),系統開放時間為2024年3月28日至4月15日,申報高校須在4月9日前對本單位所有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課題論證活頁》(見附件4)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資料,否則直接取消參評資格。
省教育廳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過琳,025-83335363;陳靖遠,025-83335678,郵箱:jytszc5678@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廳社政處1513-1室,郵編:210024。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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